因‘高收益虚拟货币投资诱饵’诈骗嫌疑被移送的50多岁男子…检方“不起诉”
2025-06-23

原告:“我是在得到保证本金后才投资的”
检“除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获得利润之外……
“指控者是熟人,人数不详。”
一名50多岁的男子被指控以高额利润为诱饵招募硬币投资者并窃取1亿韩元,被检方无罪释放。
上个月26日,昌原地方检察厅统营分院决定对李某不予起诉。
A先生此前被指控去年与熟人开设匿名聊天室,然后邀请B先生等人投资股票,承诺保本、赚取高额利润。经确认,他们收到的投资超过1亿韩元。
受害人提起刑事诉讼,称投资之初只支付了部分利润,此后既没有返还利润,也没有返还本金。他还强调,A先生等人利用自己的投资资金从其他投资者那里获取利润的所谓“周转”方式实施犯罪。
不过,A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他还表示,自己只是根据熟人的话借出了账户,和其他受害者一样,他没有听说过具体的投资细节或利润结构。
检方裁定没有提出任何指控。检方解释了不起诉的原因,称“硬币是价格波动非常大的产品,除非有特别说明,经营者在购买和销售物品时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考虑到投诉人似乎对具体投资项目也不了解、A先生立即将大部分从他们那里收到的钱转给熟人、以及投诉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收到利润等情况,很难承认欺诈指控。”
A先生的法定代表人、大纶律师事务所的李一权律师表示:“A先生也可以被视为本案的受害者。他相信了熟人的话,提供了投资资金,而他只是满足了熟人的所有要求,希望能够收到收益。”
同时,“为了成立类似的收受行为,必须存在以投资等名义向不特定人数筹集资金的行为,并且原告是学校的前辈和后辈等熟人。聊天室的结构也使得未受邀请的人无法访问。”他还表示,“在考虑重复性、连续性、商业可行性等方面,没有进行商业登记、广告或投资说明会等一系列筹集资金的活动。总体而言,没有发现承认非法活动的证据。”该案以无罪结束,“他说。
数字内容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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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50 多岁的人被指控犯有“高利润代币投资诱饵”欺诈罪……检察官“没有被起诉”(快捷方式)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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