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韩医非承保治疗应纳入实费保险,扩大公众选择
2025-06-29
![[기고] 한의 비급여 치료, 실손보험 보장해 국민 선택권 넓혀야](/_next/image?url=https%3A%2F%2Fd1tgonli21s4df.cloudfront.net%2Fupload%2Fboard%2Fbroadcast%2F20250629105342641.webp&w=3840&q=100)
韩方未承保的医疗费用本来属于实价医疗保险,但在2009年10月金融当局和保险业修订《实价医疗保险标准条款》时,以现有非寿险公司产品的承保范围存在较大差异为由,被排除在赔付范围之外。因此,我们希望增加人们对东方医学的选择和可及性,并进一步认为,为了让人们在没有经济负担的情况下获得优质东方医学,有必要为实际费用医疗费用提供保险。
2012年、2013年、2015年的国会审计中均指出,韩方诊所和医院的无偿治疗项目应适用实际费用医疗保险,反腐败和民权委员会也于2014年7月发布了题为“治疗目的明确的韩方无偿医疗费用也应纳入实际费用医疗保险”的新闻稿,要求改善这一问题卫生和福利部以及金融服务委员会。已被推荐。
在韩国的医疗中,“韩医学”与西医学一起占有重要的比例。截至2022年,共有韩医学医疗机构15124个,占全部医疗机构的20.8%,全国231个公立医疗机构中,90个至少设有1个韩医学科室。此外,根据保健福祉部2024年的调查显示,19岁以上人群中有67.3%有使用韩药的经历,50%的门诊患者和43%的住院患者在接受韩药治疗前曾因相同症状使用过西医诊所和医院。
尽管有人贬称它是“促进健康的传统疗法”,但90%以上使用东方医学的人的目的是“治疗疾病”而不是促进健康或美容,并且对治疗效果的满意度很高。尽管韩医学具有重要地位和重要性,但根据2009年修订的实际费用医疗保险相关规定,韩医学非报销治疗不属于实际费用医疗保险范围。
因此,医疗消费者即使接受了韩医学不承保的治疗,也无法获得实际费用的医疗保险,因此即使需要接受韩医学治疗,也因医疗费用负担而无法正常接受韩医学治疗,或者即使接受治疗也必须自己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此外,考虑到西医治疗的覆盖范围比韩医治疗更广泛,例如,即使治疗相同,但由医生进行的医疗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都属于实际费用医疗保险和医疗保健福利,这种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只歧视韩医治疗的制度存在很大的问题。
由于上述实际费用医疗保险标准条款和条件的存在,医疗消费者实质上被剥夺了为非报销韩医学治疗而参加实际费用医疗保险的机会,从而限制了他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疗方法的自主决定权、合同自由权、选择医疗服务的权利以及健康或健康的权利。
国家进行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活动,必须遵守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禁止过度的原则,不得侵犯基本权利的本质内容,即使限制基本权利,也必须限制在必要的范围内。
尤其是,上述实际费用医疗保险条款不仅过度侵犯了合同自由,阻止医疗消费者购买涵盖非报销韩医医疗服务的实际费用医疗保险产品,而且根本没有因为是韩医治疗就全面全面地承保医疗费用,从而广泛侵犯了个人的医疗选择权、获得医疗服务的权利以及健康权或健康权,提出了该原则是否成立的问题。遵守禁止过量的规定。
同时,医师与韩医师同属医疗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医师,本质上属于同一群体,医疗法中医师与韩医师作为医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同等规定的。但上述实际费用医疗保险条款原则上涵盖了一般西医治疗,包括无报销治疗,特别是手法治疗和体外冲击波治疗,这些治疗被滥用的可能性很大,目前存在问题,而东医治疗无论是否出于治疗目的,均不包括在承保范围内。
换句话说,它违反了宪法,因为它侵犯了医疗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例如自决权、选择医疗服务的权利、健康权、契约自由和平等权。
通过合法地恢复被排除在标准条款和条件之外的非承保待遇来扩大公众的选择将是获得全国共识的唯一途径。
[查看全文]
[投稿]韩医无偿治疗应纳入实费保险,扩大公众选择范围(捷径)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扰,请到最近的办公室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