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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电站抛锚的车辆…与员工推车时引发'重大事故'的诉讼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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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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충전소서 멈춘 차량…직원과 차 밀다 ‘대형 사고’ 소송 결과는

被车碾过后“受重伤”……撞车后巴士停下来
法院:“原告的过错更大”

一名司机在加油站推着发动机关闭的车辆时受重伤,向充电站所有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败诉。

去年5月,30多岁的A先生向加油站业主B先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昌原地方法院马山分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A先生去年5月在参观加油站时受重伤。事故发生时,他和一名充电站工作人员一起推着一辆无法启动的汽车移动汽车。

当时,充电站出口正处于下坡路段,随着车辆加速,开始朝马路方向行驶,A先生迟迟试图阻挡,但还是不够。最终,车辆经过摔倒的A先生后才停了下来,并与路上行驶的一辆公交车相撞。

A先生声称充电站有责任。尽管他们知道这是一个危险的下坡地形,但没有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仍要求将车辆移走。

B先生一方反驳了这一说法。该员工反驳说,他并没有直接命令车辆行驶,事故的发生是A先生的自愿判断。

法院认为B先生并无疏忽,法院裁定:“可以认为,充电站工作人员没有对现场的坡度或危险因素进行充分指导,但事故的直接原因是A先生在试图人力阻止加速车辆时被车辆压伤。”

他补充说,“很难说事故是员工能够预见的情况,员工的行为与事故之间不存在足以认定法律责任的因果关系。”

B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的韩钟勋律师表示,“要确认损害赔偿责任,错误行为与所造成的损害之间必须有充分的联系”,并补充道,“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员工的过失程度、损害的严重程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被驳回。”

数字内容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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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在充电站...员工推车引发“重大事故”诉讼结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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