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了一部手机,但我是否协助和教唆电信诈骗犯罪?……检察官、分行经理“未被起诉”
媒体 京畿日报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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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代理销售人员没有法律义务确认激活目的。”
销售并激活用于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机的一家手机商店的经理没有被起诉。
据法律界7日报道,仁川地方检察厅5月撤销了40多岁女性A女士违反电信事业法和协助、教唆诈骗罪的指控。
A先生于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在一家手机经销店担任店长期间,被指控向电信诈骗组织的成员激活了四部市值700万韩元的手机。警方进行调查后,认定A先生明知手机会被用于所谓的“手机黑帮”目的,却纵容使用手机,从而协助、教唆犯罪。
对此,A先生向警方否认了这一指控,他表示,“我按照电信公司的激活手册检查了我的身份证,激活过程中没有什么特别可疑的地方。”他还声称,“在某些情况下,昂贵的手机有时会被用于商业目的”,这与警方对最新、昂贵的终端用于商业用途的调查有关。
转交案件的检方判定 A 先生无罪。
这是因为A先生与电信诈骗组织串通的意图不被认可,而且手机经销商没有法律义务单独检查客户的激活目的。 此外,经证实,部分手机是由A先生以外的员工激活的。
根据调查结果,检方得出结论:A先生对犯罪行为并不知情。
代表A先生的大纶律师事务所朴正浩律师解释说:“如果不能证明有排除合理怀疑的协助、教唆意图,则必须从被告的利益出发进行判断。A先生只是按照电信公司的启动手册履行了职责,而且他对手机犯罪行为一无所知,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因此可以认定他没有意图。”
记者 Seohyun Lee (sunshine@kyeongg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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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手机,但却协助和教唆电信诈骗犯罪?...检察官“没有起诉”经销商的商店经理(链接)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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