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去厕所被控“偷窥”的50多岁男子…因证据不足不起诉
媒体 首尔报纸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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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50 多岁的男子因偷窥女厕所而被送往男女通用卫生间,最终被无罪释放。
据法律界21日消息,春川地方检察厅因证据不足,决定对上月26日以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以性为目的侵入公共场所)罪名移送的A先生不起诉。
去年12月,A先生被指控通过隔断下的缝隙监视B先生,当时B先生正在酒吧男女通用卫生间的女性专用区。 A先生作为闯红灯罪犯被逮捕,并被移交给检方并提出起诉建议。
A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他声称当时他喝醉了,只是因为感觉不舒服才去公共卫生间。对于他看女包厢的情况,他声称,“我当时正在卫生间打瞌睡,听到隔壁包厢的门打开,刚要出去,我的腿就发麻了,整个人就瘫倒了。当时我只是碰巧撞到了B先生,并没有性目的。”
检方承认,A先生曾试图查看女厕内部,但很难断定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为了满足他进入卫生间后的性欲。经查看闭路电视,确认A先生在卫生间停留了约40分钟,判断与A先生所说的在卫生间睡着的情况相符。考虑到酒吧里的其他顾客也使用过洗手间,检方认为没有明确的证据支持这一指控。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的刘在英律师表示:“以性为目的侵入公共场所的罪名成立,必须满足性欲的满足、多次使用该场所、拒绝服从离开要求等条件。A先生积极解释自己先于B先生进入卫生间,并且进入原因是为了解决生理问题,因此能够获得不起诉。”呕吐等问题。”
记者 郑哲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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