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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边界”地籍复查二审被推翻……“应视为纠纷案件”。

媒体 KBC光州广播
日期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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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현실경계' 지적재조사 2심서 뒤집혀…"다툼 있는 경우로 봐야"

石墙之间的两块土地......第一次审判“我没有要求移动围栏......关于边界没有争议”
二审:“地籍复查后如有意见冲突,应按纠纷案件处理。”

法院裁定,即使在发出地籍重新调查通知后,如果对边界存在意见冲突,则构成争议案件。

据法律界31日报道,70多岁女性A某针对全罗南道行政上诉委员会要求撤销上个月26日的行政判决决定提起诉讼,光州高等法院第一行政部在上诉审判中撤销一审判决,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A先生是全罗南道高兴郡一个村庄的土地所有者。

它和毗邻的 B 先生的土地之间有一堵石墙。

A先生每天都在管理和占用这块土地,包括在石墙之外的空间安装电视接收器,因为根据地籍图,这个空间是A先生的土地。

然而,冲突始于 2021 年高兴郡向 A 先生发出了地籍确认预定通知书。

军方通知A先生,计划根据地籍重新勘察结果,调整以石墙为实际边界的边界。

在这种情况下,A先生长期使用的石墙以外的空间就转移到了B先生的所有权之下。

据此,A先生向县政府提交了一份书面意见,要求维持两块土地之间的现有边界。

县界划定委员会采纳了A先生的意见,但B先生表示反对并提起上诉。

委员会驳回了该案,但B先生再次提起行政上诉,全罗南道行政上诉委员会随后撤销了该县的驳回决定。

A先生依据地籍复查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条款规定,“地面边界无争议的,以实际占有边界为标准,有争议的,以登记时的勘察记录确定边界”。

A先生辩称,由于他在地籍复查前实际上已经使用过该空间,因此这是两个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纠纷”。

一审法院驳回A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裁定,“原告直到地籍重新勘察项目之前才要求B先生将围栏移出边界,也没有就此提起诉讼,只是在完成勘察后才提交了书面意见”,并得出结论,“因此很难说边界存在争议。”

A先生对此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A先生胜诉。

上诉法院解释说:“在地籍重新勘察之前,由于B先生没有使用该空间,因此不存在发生争议的余地,但在边界调整通知之后,原告提交了书面意见。即使在地籍重新勘察之后,如果对边界存在意见冲突,这也应该被视为‘有争议的案件’。”

A先生的代理人、大纶律师事务所的高英京律师表示:“如果土地所有者之间以明示或默示的同意使用土地的方式使用土地,即使没有长期的争议,也不能得出地面边界不存在争议的结论,除非有协议或放弃所有权等特殊情况。”

他解释说:“无论结构如何,我们都能够推翻上诉法院的结果,强调 A 先生没有放弃他对土地的所有权,理由是他占用并管理了围栏之外的设施。”

申敏智 (sourminjee@ikbc.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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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重新调查“现实边界”第二次审判被推翻......“它应该被视为争议案件”(快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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