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媒体报道

众多媒体认可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的专业实力。
一览大纶律师团队的采访、法律解读及专栏文章。

我只借了名字……决定让一个30岁的人被指控为“销售假油”的同谋

媒体 财经新闻
日期

2025-08-25

浏览量 45

명의만 빌려줬는데...'가짜 석유 판매' 공범 몰린 30대 檢 판단은

一名因涉嫌协助和教唆销售假石油而被送交检察官的妇女被无罪释放。

据法律界25日消息,大田地方检察厅17日以协助、教唆违反《石油及石油替代燃料事业法》罪名,决定对30多岁的A某不予起诉。

2021年,A先生收到前情人B先生的请求,希望借给他经营加油站所需的企业名称。当时,B先生通过强调自己是信用不良者来说服他,据报道A先生答应了。

然而,B先生后来以A先生的名义经营加油站,并于次年3月开始约两周内销售价值2.3亿韩元的假油,被抓获。警方认定A先生协助B先生出售假油以换取一定数额的赔偿,并将案件移交给检方。

A先生完全否认了这些指控。诚然,他借了自己的名字,但他根本不知道有假油出售。 A先生称:“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在B先生的生意上做兼职,当时我们正考虑结婚,所以我就轻率地考虑了租这个名字。相反,我连承诺的生意利润都没有拿到,所以我几次要求B先生关闭生意。”

检方认定A先生无罪。检方解释说:“已经确认嫌疑人借用自己的名字来换取经济补偿”,并补充道,“而且,无意中也有一种认为加油站业务将被用于逃税等非法目的的感觉。但是,考虑到各种情况,很难说嫌疑人承认销售假油并参与了这一犯罪。”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金东久律师表示:“协助、教唆行为必须是在明知主犯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犯罪的实施提供便利的行为。”他补充道:“先生。 A通过通讯记录、银行账户存取款明细等客观数据,彻底解释了自己并不知道自己销售假油的事实,才得以无罪释放。”

[查看全文]
我只是借用了名字……30岁的被控“卖假油”同谋的判决

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扰,请到最近的办公室咨询专业律师。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