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常客举办钓鱼比赛,被指“投机生意”……法院判决如何?
2025-08-26

检察官的作用是提供有关鱼的重量和等级的证书……这些都是偶然决定的。
法院表示,“将其视为证据是一种延伸解释……钓鱼技巧等努力也会影响结果。”
一名因未经许可举办投机性钓鱼比赛而受审的钓鱼场老板被判无罪。
据法律界26日消息,水原地方法院于上月10日以违反《投机活动规制和处罚特别法》罪名被起诉的50多岁男子A先生无罪释放。
A先生被指控自2021年起在其经营的钓鱼点举办投机钓鱼比赛,为期两年。根据《投机活动规制和处罚特别法》第30条,未经当局许可从事赌博活动的人可能会被处以最高3年的监禁或最高2000万韩元的罚款。
比赛中,根据嘉宾捕获的鱼的总重量确定排名,并根据排名颁发免费钓鱼券等奖品。
检方认为,根据《投机活动规制及处罚特别法》,此类竞赛构成“赠品业务”。抽奖业务是指向参与者提供写有等级的证书,并根据证书上的等级颁发奖金的商业行为。检方认为,鱼的重量可以作为证明。
A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鱼的重量只是一个简单的评价标准,不具有作为“证书”的法律属性。他还强调,比赛是在老顾客之间独立进行的,除了钓鱼场的入场费之外,他没有收到任何金钱,因此不是为了盈利。
法院判决A先生无罪。
法院表示,“投机活动控制法中定义的投机活动是指从多人那里收集财富或财产利益,并以随机方式确定收益或损失以导致财产损益的行为”,并补充说,“被起诉的行为不属于任何赌博业务,将鱼的重量解释为令牌是对被告不利的扩展解释。”
他补充道,“只要将每位嘉宾在较长的比赛时间内钓鱼所捕获的鱼的重量相加,嘉宾的钓鱼技巧、能力和努力程度也会对成绩产生重大影响。”他补充说:“很难将其视为一种使用可能会引起投机感的方法的业务,因为它不同于抽奖业务,中奖者是通过偶然的方式简单而直接地获胜的。”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金英民律师解释说:“鱼的重量只是根据数值来判断是否获奖的标准,因此不能作为证明获奖的证据或证据。此外,我们通过强调没有使用装置人为操纵获奖秤的结果,从而获得了法院的无罪判决。”
记者 Seohyun Lee (sunshine@kyeongg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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