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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因“群体网络欺凌”受纪律处分……法院裁决“取消”

媒体 财经新闻
日期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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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집단 사이버불링’ 징계 받은 중학생...법원서 "취소" 판결

一名因群聊聊天室群体网络欺凌而受到社区服务纪律处分的中学生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并胜诉。

上个月10日,大邱地方法院在中学生A向庆尚北道蔚珍教育厅厅长提起的诉讼中,裁定“取消被告对原告强制实施的6小时社区服务”,并裁定取消对校园暴力的处分。

去年,甲因与同校其他学生在聊天室辱骂乙及散布虚假信息而诽谤乙,因此被移交校园暴力措施检讨委员会处理。调查该事件的教育办公室责令 A 进行 6 小时的社区服务。

A集团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他表示,自己从未宣誓,只是被动参与,不了解聊天室的脉络。此外,据称,教育厅在实施社区服务过程中并没有具体明确“认定为校园暴力的行为”。

教育厅对此予以驳斥。这是因为A组认同其他袭击者的言论,并认同B组的网络欺凌行为。他还强调,需要审查的行为在校园暴力委员会通报过程中已明确表明。

法院做出了有利于 A 军的裁决。

法院表示,“很难说原告在聊天室中的言论构成了可能降低受害人社会评价的侮辱性言论”,并补充说,“这些言论只是反驳或结束对话等被动、附带的言论,不能被视为散布真实的虚假信息或批评受害人的言论。”

但对于未明确处分理由的说法,不予采纳,称“原告出席了校园暴力委员会,充分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能够充分了解社区服务处分的依据和理由。”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全亨五律师解释说:“根据《校园暴力防止法》审查诽谤、侮辱是否构成校园暴力时,需要充分审查其是否符合刑法的履行要求。”并补充说:“A先生在聊天室中的言论不符合侮辱、诽谤等犯罪要件。”

记者 权秉锡 (bsk730@fn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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