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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开未打转向灯的前车而“砰”一声……法院认定“不可避免的选择”判无罪

媒体 KBC光州广播
日期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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깜빡이 안 켠 앞차 피하려다 '쾅'…法 "불가피한 선택" 무죄

在试图避开未打开转向灯的情况下切入的车辆时发生碰撞......被指控“违反安全驾驶义务”
法院表示,“这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必然选择……如果突然停车,就会发生另一起事故。”

一名司机在没有打开转向灯的情况下试图避开旁边车道的车辆时造成事故,被判无罪。

上月22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违反道路交通法的罪名,宣判40多岁的A先生无罪。

A先生于2024年在首尔一条五车道道路上行驶时,为了躲避右侧毫无预警地切入的车辆,转动方向盘变道,然后再次返回,涉嫌引发事故。

警方认定A先生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定的安全驾驶义务,并将案件移交检方。

检察机关认定A先生有罪,并请求简易判决20万韩元罚款,法院也接受了该判决。

但A先生表示反对,并要求正式审理。

庭审过程中,A先生辩称,受害人必须赶紧避让该车辆,因为该车辆在没有打开转向灯的情况下就闯入了。

他还强调,由于他要避开的车道是左转车道,所以他别无选择,只能返回原来的车道。

法院判决A先生无罪。法院认定,“本次事故系受害人突然变道所致”,“被告加速超车直行,是当时情况下不可避免的驾驶行为”。

他补充说,“很难相信被告会预见到受害车辆非法越线而突然停车或擅自左转以避免发生事故,”并补充道,“相反,考虑到当时的交通状况,如果突然停车,很可能会发生二次事故。”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的金润中律师解释说:“不能仅从事故的结果来推定违反安全驾驶义务,必须严格证明客观风险。”并补充说:“我们积极证明当时改变车道是避免事故的必然选择,从而获得了无罪释放。”

#事故#不可避免的选择#无罪判决

朴石浩 (haitai2000@ikbc.co.kr)

[查看全文]
试图避开前面一辆没有打开眼罩的汽车时发出“砰”的一声......法律“不可避免的选择”无罪(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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