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事故却态度不当”……批评管理者后被控告的员工获不起诉处分
媒体 首尔报纸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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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发生后,一名上班族因声称内部群“经理在聊天室有不当行为”而被起诉侮辱诽谤,但被警方无罪释放。这是因为警方判断该文章具有公共目的,且批评程度较温和。
据法律界7日报道,忠清南道牙山警察署决定不转发3月份因侮辱和诽谤罪被立案的A先生。
A先生被指控去年9月在公司业务群聊天室发布诽谤经理的帖子。当时,A先生通过文章声称,尽管公司内部发生了致命事故,但一些管理人员却表现出了大笑、说话等不当态度。
A先生承认该文章是他所写,但解释称并非出于诽谤目的。 A先生声称,他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提出问题,因为他认为现场的安全不敏感现象很严重。
警方发现不存在侮辱或诽谤指控,因此决定不转发此案。关于侮辱罪,警方认为,即使在表达对他人的负面或批评意见或感受时使用了轻微的脏话或抽象表达,除非有特殊情况,也不能被视为可能侵犯外部名誉的表达。
就诽谤而言,只要A先生声称自己听说过管理人员的行为,并且确实相信,并且有意向员工告知,就不能排除有公共目的,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的金贤洙律师解释说:“要构成诽谤侮辱罪,必须有故意诽谤的目的和降低社会评价的言论。发帖的目的是指出长期以来对安全的不敏感,主要目的是公共利益,而且言论也很温和,所以我们能够决定不转发该案件。”
记者 郑哲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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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安全事故,但态度不当”……被指控批评经理的员工被洗清罪名(链接)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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