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媒体报道

众多媒体认可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的专业实力。
一览大纶律师团队的采访、法律解读及专栏文章。

被指“抄袭教学方法”的讲师未被遣返……警方:“创意不符合版权保护条件”

媒体 首尔报纸
日期

2026-05-12

浏览量 31

“수업 방식 베꼈다” 고소당한 강사 불송치…경찰 “저작권 보호 대상 아닌 아이디어”

一名被指控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手工艺教师经警方调查后被洗清罪名。

据法律界12日报道,首尔九老警察署决定不转发40多岁的女性A某,她于上月2日因泄露商业秘密和违反版权法等罪名被立案侦查。

去年,A先生被指控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教育节目制作人B先生委托的讲师管理职责过程中获得的讲座材料。

B先生向A先生交付了各种材料,包括教育建议、课本、活动纸等,B先生声称A先生随后擅自盗用这些材料来制作讲座内容,并利用视听材料模仿讲座方法。

尽管A先生确实收到了B先生的材料,但他声称自己以前曾使用视听材料授课。他还解释说,讲座中使用的活动表并非未经授权使用B先生的材料,而是使用人工智能(AI)起草并以通用方式组织的。

警方认定,A先生讲课所使用的材料已分发给多家教育机构的多名教师和学生,并作为实际教材使用,因此仅属于公开材料,不构成泄露商业秘密。经认定,视听材料的教学方式和上课顺序属于思想范畴,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的金大元律师解释说:“著作权适用于具体、详细的表达,而不是抽象的想法本身。我们积极解释说,B先生提出的问题内容只不过是任何人都可以借用的想法,因为这是一种普遍的教育方法,因此我们能够做出不发送案件的决定。”

记者 郑哲旭

[查看全文]
被指控“抄袭教学方法”的讲师未发送...警方“想法不受版权保护”(快捷方式)

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扰,请到最近的办公室咨询专业律师。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