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诬告陷害罪 | 成立要件

- 2. 诬告陷害罪 | 处罚程度

- - 量刑标准
- 3. 诬告陷害罪 | 自白·自首特例

- - 自白的时机
- - 自白的内容
- 4. 诬告陷害罪 | 刑事程序

- - 逮捕及羁押
- - 侦查终结及处理
- 5. 诬告陷害罪 | 应对方法

- - 初期陈述准备
- - 对诬告嫌疑的否认
- - 和解及调解
- - 民事程序应对
- 6. 诬告陷害罪 | 证明

- - 如果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
1. 诬告陷害罪 | 成立要件

诬告陷害罪,是指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或纪律处分为目的、向侦查机关申报虚假事实时成立。
它并非在他人因申报而受到处分时成立,而是在申报提交至侦查机关时成立。
2. 诬告陷害罪 | 处罚程度

诬告陷害罪被归类为重罪,其法定刑与强制猥亵相同。
该行为是将罪名强加于无罪的他人、使其受到没有正当理由的刑事处分,被认为是罪质相当恶劣的犯罪。
根据韩国《刑法》第156条予以处罚,处罚程度如下。
向公务所或公务员申报虚假事实者 | 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量刑标准
▷ 得到被诬告者同意的情形
▷ 心神微弱
▷ 自首及自白
▷ 消极参与
▷ 值得酌情考虑的犯罪动机
▷ 真诚悔过
▷ 不希望处罚或实质性损害恢复(含提存)
▷ 无刑事处罚前科
3. 诬告陷害罪 | 自白·自首特例
对于诬告陷害罪,实施该行为的人在相关处分确定之前自白或自首时,可以减轻或免除刑罚。
因此,当确定自己实施了诬告陷害罪、正在考虑量刑酌定事由,或希望获得较轻处罚时,可以考虑自白或自首。
| 韩国《刑法》第153条(自白、自首) | 犯罪者在其所陈述案件的审判或纪律处分确定之前自白或自首时,减轻或免除其刑罚。 |
自白的时机
实施诬告陷害罪的人,为获得刑罚的减轻或免除,必须在案件的审判或纪律处分确定之前自白。(韩国《刑法》第153条及第157条)
自白的内容
在诬告陷害罪中,属于刑罚必要性减免事由的“自白”,是指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即承认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或纪律处分为目的、向公务所或公务员申报了虚假事实。
因此,仅仅承认所申报的内容与客观事实相悖,并不属于自白。
韩国最高法院1995年9月5日宣告,94도755判决
4. 诬告陷害罪 | 刑事程序

诬告陷害罪案件以虚假事实的申报为开端,会接受侦查机关的彻底调查。
根据申报内容的真伪,会进行逮捕、羁押、侦查终结及处分等多种程序。
逮捕及羁押
逮捕,是指将有相当理由怀疑其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押送至特定场所的程序。
逮捕包括依令状的逮捕、现行犯逮捕、紧急逮捕,依据各自的要件和程序确保对人身的控制。
如果因诬告而导致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可能在被误认为实施了犯罪的情况下,长期被剥夺人身自由。
羁押在具备湮灭证据、逃跑之虞等要件时方可进行,而在因诬告引发的案件中,存在这些要件可能被不当解释的风险。
反之,当实施诬告的人转为犯罪嫌疑人时,也会依据相同程序判断羁押的可能性。
侦查终结及处理
侦查机关查明诬告是否属实后,侦查即告终结。
此后,案件的处理结果将根据 是否存在真正的犯罪、是否为故意的虚假申报而有所不同。
若诬告嫌疑得到证实,检察官将提起公诉;否则,将作出无犯罪嫌疑、证据不足等不起诉处分。
5. 诬告陷害罪 | 应对方法
因诬告陷害罪而成为侦查对象时,初期应对的方式可能左右案件的走向。
因此,在各个阶段都需要审慎的准备和有策略的应对。
初期陈述准备
在侦查机关调查之前,明确梳理事实关系、确立一致的陈述方向十分重要。
因为初期陈述的可信度可能对侦查机关就案件整体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
▷ 事先确保短信、通话记录、位置信息、照片、影像等客观资料
对诬告嫌疑的否认
若诬告陷害罪嫌疑与事实不符,应明确否认该嫌疑,并确保能够证明实体真实的资料。
陈述的一致性、具体性以及情况的逻辑性会影响侦查机关的判断,因此应事先整理好立场。
和解及调解
根据案情,也可以考虑通过当事人之间的民刑事和解或调解来终结纠纷的方法。
和解书中应明确记载事实确认、损害赔偿、放弃今后请求等核心条件,而以单方面条件签订的和解存在今后纠纷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对全部内容进行周密的审查。
民事程序应对
因诬告导致名誉受损,或产生社会性不利益、精神损害时,可以提起民事上的损害赔偿请求。
这是与针对诬告的刑事应对相区别、为恢复损害而进行的重要程序。
6. 诬告陷害罪 | 证明
诬告陷害罪,须证明行为人具有使对方受到处罚的目的。
为此,确保实质性的证据、积极证明向侦查机关申报的内容为虚假十分重要。
如果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多名具备法官、检察官、警察经历的刑事律师,通过分析犯罪成立的判例及类似案件来制定策略。
通过对有关诬告陷害罪是否成立的各类判例及类似案件进行周密分析,筛选出是否为虚假控告、是否存在事实关系歪曲等核心争点。
此外,还与自有的证据调查中心合作,集中确保短信、通话记录、位置信息、CCTV、录音等能够证明实体真实的客观资料,并以此支持在侦查机关和审判庭提出具有可信度的主张。
诬告陷害罪的进展会因初期应对方式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因此,如果您正因虚假事实而遭受损害,或被冤枉指认为犯罪嫌疑人而在应对上遇到困难,欢迎随时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刑事律师请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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