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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敲诈勒索罪

韩国《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是指通过胁迫或暴力手段使对方交付财物或财产上的利益而成立的犯罪。简单来说,可以视为与勒索财物类似的犯罪。

CONTENTS
  • 1. 敲诈勒索罪 | 定义
    • - 敲诈勒索罪成立要件
    • - 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 2. 敲诈勒索罪 | 特殊案例
    • - 敲诈勒索罪处罚程度
    • - 敲诈勒索犯罪量刑标准
  • 3. 敲诈勒索罪 | 若为犯罪嫌疑人?
    • - 初期侦查过程准备
    • - 今后程序及争取从宽处理的准备
  • 4. 敲诈勒索罪 | 若为被害人?
    • - 确保证据资料
  • 5. 敲诈勒索罪 | 应对方法
    • - 应对敲诈勒索罪案件

1. 敲诈勒索罪 | 定义

敲诈勒索罪定义 业务领域 内容

敲诈勒索罪是指通过暴行或胁迫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获取财物或财产上利益的犯罪。

简单来说,是指使用胁迫或暴力手段向对方勒索财物的行为。

特别是未成年人,可能因校园暴力同时构成敲诈勒索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因此更需注意。

敲诈勒索罪成立要件

① 胁迫或威胁行为

要成立敲诈勒索罪,必须存在足以使对方实际产生恐惧心理的胁迫或威胁。

② 以获取利益或勒索财物为目的

胁迫或威胁行为并非仅为使对方恐惧,而必须具有以此为手段获取金钱或与之相当利益的明确目的。

③ 故意性

敲诈勒索罪属于故意犯罪,因此必须证明行为人是出于取得利益的意图实施了胁迫、威胁。

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敲诈勒索罪是通过胁迫或威胁获取金钱或财产上利益的犯罪,容易与方式相似的恐吓罪或抢劫罪混淆。

但根据是否取得财产利益、对方有无自愿性等,可明确加以区分。

与恐吓罪的区别

通过胁迫行为取得财产上利益即成立敲诈勒索罪若未取得利益则属于恐吓罪

因此,是否取得利益成为两罪的核心区分标准。

与抢劫罪的区别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都是夺取他人财产的犯罪,但在手段与程度上存在差异。

被害人因胁迫而心生恐惧、自愿交出财物的情形,成立敲诈勒索罪

反之,强行夺取财物的情形则属于抢劫罪

2. 敲诈勒索罪 | 特殊案例

敲诈勒索罪 情况诊断 业务领域

特殊敲诈勒索

指展示团体或多众威势,或携带危险物品实施敲诈勒索罪时成立的犯罪。

常习敲诈勒索

指反复实施敲诈勒索时成立的犯罪。

累犯敲诈勒索

指实施敲诈勒索罪的人被判处禁锢以上刑罚,在该刑罚执行完毕或被免除后3年以内再次实施敲诈勒索罪时成立的犯罪。

共同敲诈勒索

指两人以上共谋、胁迫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罪时成立的犯罪。

敲诈勒索罪处罚程度

▶ 韩国《刑法》第350条

敲诈勒索

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刑法》第350条之2

特殊敲诈勒索

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第351条

常习犯

加重至刑罚的二分之一

▶ 《关于处罚暴力行为等的法律》

共同敲诈勒索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敲诈勒索犯罪量刑标准

一般敲诈勒索

▷ 敲诈勒索程度较轻的情形

▷ 参与犯罪存在特别可酌情考虑事由的情形

▷作为行使权利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情形

▷心神微弱

▷ 自首或举报内部违法

▷ 不希望处罚或实质性恢复被害(含提存)

▷ 出于基本生计、治疗费等目的的情形

▷ 未能消费犯罪收益的大部分且也未能持有的情形

▷ 消极参与的情形

▷ 真诚悔过

▷ 无刑事处罚前科

常习敲诈勒索・特殊敲诈勒索・累犯敲诈勒索

▷ 敲诈勒索程度较轻的情形

▷ 参与犯罪存在特别可酌情考虑事由的情形

▷作为行使权利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情形(仅限特殊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程度较轻的情形

▷ 参与犯罪存在特别可酌情考虑事由的情形

▷作为行使权利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情形▷ 出于基本生计、治疗费等目的的情形

▷ 未能消费犯罪收益的大部分且也未能持有的情形

▷ 消极参与的情形

▷ 真诚悔过

▷ 无刑事处罚前科

3. 敲诈勒索罪 | 若为犯罪嫌疑人?

敲诈勒索罪即使是初犯,也可能根据案件的重大性、被害人陈述及有无证据而进行羁押调查

特别是在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或存在反复性、组织性情节的情况下,也不能排除为确保人身而申请羁押令状的可能性。

由于初期陈述内容将决定嫌疑是否成立及侦查方向,因此在接受调查前充分整理事实关系并制定应对策略非常重要。

初期侦查过程准备

在调查过程中应避免不必要的言辞或模糊的表述,对提问须依据事实作出回答。

前后不一致的陈述可能引发对可信度的质疑,因此在撰写陈述书时应予以注意。

特别是在调查初期,相比"情绪化的辩解"或"强调冤屈的言辞",以具体事实为中心的陈述更为重要。

今后程序及争取从宽处理的准备

在犯罪事实明确的情况下,宜通过与被害人妥善和解以争取从宽处理。

此外,根据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恢复被害的努力及真诚悔过等可能对减刑产生积极作用。

反之,若嫌疑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之处,或怀疑存在虚假控告,则应迅速准备反证资料予以应对。

4. 敲诈勒索罪 | 若为被害人?

遭受敲诈勒索罪侵害时,立即确保证据十分重要。

应系统地保存短信、通话录音、目击者陈述等相关资料,并迅速向警方报案。

报案后应准确传达事实关系,并注意使调查过程中的陈述内容保持一致。

项目

具体内容及策略

初期陈述准备

详细陈述作案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人的外貌及特征等与案件相关的具体事实

明确传达处罚意愿

在刑事程序中于陈述书、被害人意见书中明确传达严惩意愿,必要时提交请愿书

判断是否和解

犯罪嫌疑人请求和解时,审查损害赔偿范围及真诚与否,是否接受和解可能影响量刑减轻

确保证据资料

首先,对于往来的胁迫或敲诈勒索行为的短信、KakaoTalk等即时通讯对话内容,应以日期、时间、发件人及收件人清晰可见的方式,以截图或备份文件形式保存。

如果有拍摄现场情况的视频或照片,无损保存原件十分重要;若能获取CCTV影像等客观资料,则请求或提前确保这些资料会有所帮助。

与此同时,与案件相关的金钱交易明细或账户存取款记录等也可能成为支撑抗辩逻辑的有力证据,因此金融记录同样应彻底加以确保。

5. 敲诈勒索罪 | 应对方法

敲诈勒索罪 应对方法 业务领域

敲诈勒索罪案件对被害人而言会带来严重的金钱与精神损害,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则会带来沉重的刑事处罚风险,是重大的事项。

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仔细审查作案经过与证据并在初期制定法律应对策略十分重要。

若一味否认嫌疑或采取不当应对,量刑可能加重,因此应予以注意。

从被害人的立场出发,应彻底收集有关胁迫或金钱勒索情况的证据,并迅速采取法律措施。

敲诈勒索罪是胁迫与索要财物同时发生的复合型犯罪,因此即便是微小的应对失误也可能导致重大不利。

应对敲诈勒索罪案件

本法人由在大韩律师协会正式注册的刑事专业律师组成刑事专责TF,为敲诈勒索罪案件提供系统而专业的法律应对。

特别是通过自有的证据调查及电子数据取证中心与专家协作,精密分析数字对话记录、通话录音、影像证据等多种证据,快速把握案件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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