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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经法

特经法是《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的简称。对于特定财产犯罪以及财产犯罪所得数额较大的案件等,通过适用特经法予以加重处罚。

CONTENTS
  • 1. 特经法 | 内容
    • - 类型
    • - 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 2. 特经法 | 处罚力度
    • - 特定财产犯罪的加重处罚
    • - 财产国外逃逸罪
    • - 受财等罪
    • - 通过相关判例了解处罚力度
  • 3. 特经法 | 应对方法
    • - 即将面临调查时?
    • - 想减轻处罚时?
  • 4. 特经法 | 独自应对有困难时?

1. 特经法 | 内容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特经法内容说明

特经法是规定对特定经济犯罪及特定财产犯罪加重处罚的特别法


若卷入适用特经法的案件,可能被没收、追缴因犯罪所得的数额,并可能被宣告一定期间的就业限制。


此外,可能被并科徒刑与罚金刑, 若适用特经法,则可能因财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类型

若被适用违反特经法的嫌疑,查明因犯罪所得数额的规模将成为最重要的争点。


适用特经法的犯罪如下。


诈骗罪

利用计算机等诈骗罪

敲诈勒索、特殊敲诈勒索罪

侵占、背信罪

财产国外逃逸罪

受财、赠财罪

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虽是常见的犯罪,但适用特经法的诈骗罪绝非轻微或常见的案件。


就特经法诈骗罪而言,不仅处罚力度,连处理并侦查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及负责审判的审判庭组成都存在很大差异。

若被适用违反特经法的嫌疑,即使履行了与被害人的和解,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也非常高,因此应努力提交量刑参考资料,并在初期侦查阶段进行积极应对。

2. 特经法 | 处罚力度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特经法协助事项

根据特经法的处罚力度如下。

特定财产犯罪的加重处罚

诈骗或利用计算机等诈骗这类特定财产犯罪属于加重处罚对象。

《特定经济犯罪法》第3条

因诈骗、利用计算机等诈骗、敲诈勒索、侵占、背信罪而取得,或

使第三人取得的财物、财产上利益的价额在5亿韩元以上的情形

所得数额在5亿韩元以上、不满50亿韩元时: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得数额在50亿韩元以上时:处无期或5年以上徒刑(可并科相当于所得数额以下的罚金)

财产国外逃逸罪

财产国外逃逸罪是指违反法令,将大韩民国或大韩民国国民的财产转移至境外,或将本应输入国内的财产在境外予以隐匿或处分而藏匿的犯罪

未遂犯同样可能按各罪相应的刑罚予以处罚。

《特定经济犯罪法》第4条

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处相当于该犯罪行为标的物价额2倍至10倍以下的罚金

如果逃逸数额在5亿韩元以上,则按以下区分予以加重处罚。

逃逸数额在5亿韩元以上、不满50亿韩元的情形5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逸数额在50亿韩元以上的情形无期或10年以上徒刑

受财等罪

若属于下列任一情形,可根据《特定经济犯罪法》第5条被处以5年以下徒刑或10年以下资格停止的处分

① 金融公司等的职员就其职务收受、要求或约定金品或其他利益的情形

② 金融公司等的职员就其职务接受不正当请托,向第三人提供或要求提供或约定提供金品或其他利益的情形

③ 金融公司等的职员利用自己的地位,就与所属金融公司或其他金融公司职员职务相关的斡旋,收受、要求或约定金品或其他利益的情形

如果收受、要求或约定的金品或其他利益的价额在3,000万韩元以上,则按以下区分予以加重处罚。

收受额在3,000万韩元以上、不满5,000万韩元的情形5年以上有期徒刑
收受额在5,000万韩元以上、不满1亿韩元的情形7年以上有期徒刑
收受额在1亿韩元以上的情形无期或10年以上徒刑

通过相关判例了解处罚力度

蔚山地方法院2021年11月26日宣判的2020高合183号判决

被告人在经营股份公司期间,向被害人们谎称“只要有定金就能开展事业,自投资之日起1~2个月内即可取得许可,本金必定在1年内偿还”,以此诱使投资。

此后,被告人也以相同方式向多名被害人陈述虚假事实,持续要求投资和资金募集。

最终,被告人通过此类欺骗行为从被害人们处共收受25亿韩元,
并因此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诈骗)、诈骗罪的嫌疑被起诉,被判处6年徒刑。

3. 特经法 | 应对方法

特经法适用范围广,处罚力度非常严厉,因此不容忽视其危险性。


尤其在财产犯罪所得数额较大时,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因此从初期阶段起就需要周密的法律应对。

即将面临调查时?

若因违反特经法的嫌疑收到侦查机关的联系,或即将面临调查,自己的陈述不仅会影响今后的处罚力度,还可能对是否起诉及审判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事前准备必不可少。

应优先整理以下事项。

▷ 确保成为问题的交易经过、资金流向、相关合同·税务发票等主要资料

▷ 可能因共犯或共谋关系人的陈述而变化的陈述策略

▷ 关于是否存在故意或非法占有意思的说明资料

想减轻处罚时?

特经法在犯罪数额超过一定标准(诈骗为5亿韩元,侵占·背信为5亿韩元以上等)时适用加重处罚,且在部分金额区间设有法定刑下限,也存在无法选择罚金刑的情形。

因此,与其承认全部涉案金额或无条件自白,不如慎重考量以下各点后予以应对。

▷被害金额核算标准是否适当

▷ 对金钱去向或用途的证明(说明系合法使用而非挪用)

▷与被害人和解的可能性及是否部分清偿

4. 特经法 | 独自应对有困难时?

如果您需要就是否适用特经法(《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进行法律审查,或需要能够防御处罚的应对,欢迎随时与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刑事专业律师咨询。

本法人拥有众多具有检察厅·警察·检察官经历的专业律师,能够迅速把握案件特性与所得数额的核算方式并提出应对方案。

此外,还与自主运营的证据调查中心协作,系统地收集证明事实关系所需的资料,制定有效的防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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