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军刑法 | 军刑法的概念与目的

- - 与普通刑法不同的军刑法特性
- 2. 军刑法 | 军刑法主要犯罪类型与实际应对方法

- - 逃离部队罪
- - 侮辱上级罪∙殴打上级罪
- - 抗命罪
- - 军用物犯罪
- 3. 军刑法 | 案件发生时各程序的应对策略

- - 实际应对提示:独自也能进行的准备方法
- - 军刑法制度改编事项
- 4. 军刑法 | 需要军事专业律师的理由

- - 军事刑事案件,辩护要点
1. 军刑法 | 军刑法的概念与目的

军刑法是1962年制定的法律,适用于军官、士官、士兵、军务员、军事学校学生等在军队服役或与军队有密切关系的身份人员。
它不仅仅止于惩治犯罪,而是以维持军队的秩序、指挥体系和战斗力为目的,因此具有区别于普通刑法的独特性质。
▶适用对象
-现役军人:军官、准士官、士官、士兵等
-军务员:隶属军队的公务员
-军校学员及军事学校学生
-被召集的预备役等:战时·事变时服役中的预备役、补充役、劳务役等
与普通刑法不同的军刑法特性
军刑法具有区别于普通刑法的以下特殊性质。
第一,单独规定了军队特有的犯罪类型。
军刑法将在一般社会中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军队内部行为规定为犯罪。
这被称为'纯正军事犯(純正軍事犯)',是为维持军队组织的纪律和指挥体系而仅适用于军队的独立犯罪。
具有代表性的纯正军事犯类型如下。
-逃离部队罪
-抗命罪
第二,刑罚程度高于普通刑法。
军刑法以维持军事秩序和战斗力为目的,因此即便对于相同的犯罪类型,也往往比普通刑法处罚更重。
实际上,军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大多为有期徒刑或监禁刑以上,某些情况下甚至规定有死刑。
例如,民间的殴打行为可能被处以罚金刑,但军队内部殴打上级则会被加重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第三,军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类型非常多样且军事性质强烈。
军刑法分则规定了以下犯罪。
-滥用指挥权罪、指挥官投降·逃避罪
-逃离部队罪、擅离哨所罪、玩忽军务罪
-抗命罪、违令罪、侮辱罪
-殴打·恐吓·伤害·杀人罪等暴力犯罪
-军用物侵占·破坏·遗弃罪
-掠夺罪、俘虏相关犯罪等
如此,军刑法以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军事特殊性为中心,对犯罪类型进行了体系化分类。
第四,军人的犯罪由军事法院审判也是重要特征。
军人和军务员所犯的犯罪原则上属于军事法院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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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军刑法 | 军刑法主要犯罪类型与实际应对方法
下面来了解军刑法上的主要犯罪类型、构成要件及争议焦点。
我们将确认具有代表性的逃离部队罪、侮辱上级罪∙殴打上级罪、抗命罪、军用物犯罪的成立要件与实际应对方法。
逃离部队罪
逃离部队罪是军刑法上最频繁的犯罪类型,即俗称的'脱营(逃兵)'。
-战时、事变时或戒严地区: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情形: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脱离部队或职务后无正当理由不归队或不返回职务的情形,同样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应确保可以证明的正当理由,并准备就脱离经过进行具体说明的材料。
侮辱上级罪∙殴打上级罪
侮辱上级罪包括对上级的蔑视性表达、言行等,殴打罪则是伴随身体接触的情形。
侮辱上级罪及殴打罪是严重违反军队纪律的行为,是动摇军队秩序和等级的重大问题,因此会受到严厉处罚。
殴打或恐吓上级的,临敌情形可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情形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严重事案。
▶撰写经过说明书·悔过书、与受害上级达成和解并取得从宽处理陈述十分重要。
▶应分析发言的经过、场所、脉络 → 研究否认侮辱意图的可能性。
抗命罪
抗命罪是在违抗上级命令或不服从命令时成立的犯罪。
-命令是否违法:命令明显违法时不负服从义务
-抗命方式:单纯不履行与积极抵抗有所区别
如果命令违法或不当,即便拒绝该命令也可能不以抗命罪处罚。
▶如果属于不当的职场霸凌行为,可将命令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作为争点,就其违法性提出争辩。
▶通过录音、短信、工作指示记录等对拒绝命令前后的情况进行举证,并取得当时在场的前辈或同事的陈述,即可有效证明系基于正当理由的抗拒。
军用物犯罪
军用物的侵占、损坏、遗弃等犯罪因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及军事作战效率,被视为重大犯罪。
-军用物侵占罪:将军用装备或物资挪作个人使用的情形
-军用物遗弃罪:包括因故意或过失导致遗失的情形
3. 军刑法 | 案件发生时各程序的应对策略

军刑法违法案件与普通刑事程序不同,按军事警察 → 军检察 → 军事法院 → 纪律委员会的顺序进行。
各阶段的核心应对策略如下。
1. 军事警察调查阶段
-书写陈述书前的注意事项:被要求亲笔书写时,可以"慎重考虑后再书写"为由暂时保留
-警惕诱导自白的提问:对"只要都承认就结束了"之类的诱导性说法保持警惕
-要求复印调查内容:务必索取陈述书副本并留存记录
2. 移送军检察及是否起诉的判断
-提交嫌疑说明材料:可提交悔过书、陈述书、上级的从宽处理请愿书
-犯罪成立要件法理审查:可就各构成要件是否符合进行法律审查并提交意见书
3. 军事法院审判阶段
-可申请证人询问:可传唤参考人或受害人以确认事实关系
4. 确定有罪时的纪律应对
-准备减轻纪律处分的材料:提交部队评价、服役态度、部队长请愿等
-参与纪律程序:可出席纪律委员会进行申辩
实际应对提示:独自也能进行的准备方法
项目 | 实务应对要点 |
| 悔过书 | 承认犯罪事实 → 真诚悔过 → 承诺防止再犯 → 周边评价 |
| 陈述书 | 明确案件经过 → 尽量减少不利陈述 → 排除掺杂情绪的表达 |
| 和解书 | 受害人签名·盖章必不可少 → 明示'不希望处罚'的文句 |
| 请愿书 | 从上级或前辈处取得亲笔请愿书 → 包含人事记录参照文句 |
| 服役考评 | 整理部队内奖励、表彰、模范事例等履历并附上证明书 |
军刑法制度改编事项
军事法院是审判军人犯罪的特别法院,与普通法院的区别在于其不隶属于司法部门,而隶属于国防部。
这意味着军事法院存在可能受到行政部门影响的结构性局限,因此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关于独立性的争议。
实际上,过去曾存在设有军事法院的部队指挥官可直接介入军事审判的管辖官制度和审判官制度,指挥官能够决定军法官和军检察官的任命·指定。
这被指出是侵害审判中立性及独立性的主要原因。
此外,与普通刑事法庭不同,军事法院的审判在军队内部封闭的结构中进行,因此也一直有批评指出这种结构无法充分保障作为被告人的军人的辩护权。
为改善这种结构性问题,2022年高等军事法院已被废止。
该修订被评价为一项旨在切实保障平时官兵人权、确保军事审判独立性与公正性的制度改革。
下面来了解随高等军事法院废止而主要修订的内容。
1. 性犯罪案件等移交民间法院
2. 废止高等军事法院及二审移交民间
3. 军事法院结构整合及按地区单位重组
4. 废止普通检察部及军检察指挥体系改编
5. 以军法官为中心组成审判庭
4. 军刑法 | 需要军事专业律师的理由
军刑法案件在与普通刑事案件完全不同的特殊结构中展开。
这是因为在封闭的组织文化、上命下服的指挥体系以及与民间分离的军事司法系统中,侦查·起诉·审判程序进行得相对迅速。
因此,从案件初期起就获得专精于军刑法的辩护人的协助极为重要。
军刑法案件通常从军事警察的侦查开始。
此时的陈述内容在此后的军检察起诉及军事法院审判过程中将被用作核心证据,实际上会决定案件的走向。
在军刑法案件中一旦被判有罪,可能会出现退伍延迟、无法晋升、纪律记录、前科记录登记等不仅限于刑事处罚,还会对军人的整个服役与社会生活造成重大不利。
军事刑事案件,辩护要点
军刑法违法案件因军队特殊的组织文化和司法体系,需要与普通刑事案件完全不同的应对方式。
处于嫌疑人身份的军人要有效行使辩护权,就必须准确理解军事司法程序,并从初期陈述起保持一贯的应对。
以下是军刑法违法案件中实务上务必考虑的主要辩护要点。
本法人由能够同时应对军事法院∙民间法院的军事专业律师组成TF专项小组,为保障委托人权益而竭尽全力。
项目 | 战略性应对要点 |
1. 案件初期陈述应对 | -注意诱导自白的提问 |
2. 保障嫌疑人辩护权 | -引导确认·修改军事警察调查陈述书 |
3. 犯罪成立要件分析 | -构成要件是否符合的法理分析 |
4. 量刑要素整理 | -提交悔过书、部队评价、服役态度等 |
5. 保护军队服役履历及经历 | -提议案件终结后将不利影响最小化的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