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军队虐待行为 | 概念解析

- 2. 军队虐待行为 | 类型解析

- - 虐待行为案例解析
- - 虐待行为的法律处罚程度
- 3. 军队虐待行为 | 调查及处理程序

- - 虐待行为举报及保护程序
- - 虐待行为的知悉及初步处置
- - 军事警察启动侦查
- - 移送军事检察机关及是否起诉的判断
- - 军事法院审判进行
- 4. 军队虐待行为 | 独自应对指南

- 5. 军队虐待行为 | 实质性辩护要点

- - 军队虐待行为,若难以独自应对
1. 军队虐待行为 | 概念解析

军队虐待行为是指以违法或非正常的方式,对其他军人或后辈士兵等施加身体或精神上的痛苦,或造成人格侮辱的行为。
军队虐待行为并未规定具体的范围或方式,而是泛指超出普通人常识的行为等。
这被视为从根本上损害军队服役秩序与人权保障体系的重大军队内部犯罪,也是刑事犯罪。
近年来随着军营文化的改善,军队虐待行为较过去已大幅减少,但仍有许多以整顿军纪为名滥用职权或行使等级威权的情况。
军队虐待行为是依据韩国《军刑法》受到处罚的犯罪行为,属于军队暴行。
特别是指挥官或上级实施的虐待行为,不仅是纪律处分的对象,也是刑事处罚的对象;若导致受害者PTSD、自杀等严重后果,则会被归类为重大人权侵害事件。
2. 军队虐待行为 | 类型解析

军队虐待行为指的是哪些行为呢?
军人对其他军人实施殴打、恐吓、恶言辱骂或其他造成身体或精神痛苦的行为,从而超出维持军纪目的时,即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
也就是说,并非出于正当的指挥、监督目的,而是出于个人情绪、仗势欺人、过度控制或引发羞辱感目的的行为,可能被判定为虐待行为。
具体示例如下。
类型 | 说明 | 示例 |
身体殴打 | 对其他军人造成伤害或痛苦的行为 | 拳打、脚踢、使用施暴工具 |
言语侮辱 | 持续辱骂、侮辱、人格攻击 | "你连人都不是’及性方面的贬低言论等 |
生活控制 | 以不当或违反法令的方式限制军队生活 | 限制如厕、不让吃饭等 |
强迫∙强制 | 强迫做不愿做的行为或施加痛苦的方式 | 强迫接受军事体罚等 |
即使是出于维持军纪的目的,只要其方式超出法令范围,就会作为虐待行为受到处罚。
▶根据加害人与受害人关系的争议焦点
-上级 → 下级:属于典型的虐待行为类型,是否滥用指挥权及行使威权成为争议焦点。
-同级或后辈 → 前辈:包括集体排挤、以玩笑为幌子的暴力等。
-指挥官 → 面向全体队员:可能发展为集体体罚、不当的教育指令、滥用战斗训练等广泛问题。
虐待行为案例解析
下面来了解虐待行为的实际案例。
1. 在就寝时间不让睡觉的行为被认定为虐待行为
2. 以开玩笑为由喂食液态芳香剂,并在手掌上喷洒手部消毒液后点火的行为
3. 不让上厕所,并以不听话为由用淋浴喷头喷洒冷水等行为
4. 朝脸上放屁等不卫生且侮辱人格的行为
5. 语言暴力及强制的性相关行为
虐待行为的法律处罚程度
实施军队虐待行为时,将受到如下处罚。
滥用自身职权实施虐待或苛酷行为的情形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使威权实施虐待或苛酷行为的情形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3. 军队虐待行为 | 调查及处理程序

军队虐待行为可能因受害者陈述、内部举报、外部举报等契机被知悉,此后进入军事警察的侦查、军事检察机关判断是否起诉、军事法院的审判程序。
以下是军队中一般进行的虐待行为调查及处理程序。
虐待行为举报及保护程序
-内部举报:可直接向指挥官、军人权中心、军营生活咨询官等举报
-外部举报:可向国防部、宪兵队、国民申诉平台、军人权中心举报
-举报人保护:规定有举报后的身份保障、禁止报复措施、受害者心理咨询支持等
-立即调离措施:初步调查后可将加害人予以隔离
虐待行为的知悉及初步处置
举报·报案受理
受害者或目击者向指挥官、宪兵、军人权中心、军营生活咨询官等举报虐待行为后,相关部队指挥官须立即查明事实并采取必要措施。
初步隔离措施
当受害者与加害人处于同一寝室或班时,须立即通过隔离措施(调离或调换编配)防止二次伤害。
军事警察启动侦查
启动初步侦查
若虐待行为被怀疑为刑事犯罪,军事警察(宪兵队)将开始侦查。
将进行确保受害者陈述、对相关人员的证人调查、获取医疗记录及物证等工作。
陈述调查
对受害者制作陈述笔录,视情况也可请心理咨询官在场或请求国选辩护人协助。
加害人及证人调查
对加害人及周围同僚进行调查,审查陈述的一致性、反复性、故意性等。
移送军事检察机关及是否起诉的判断
军事警察的侦查结果将移送军事检察机关,军事检察官审查证据与陈述后决定是否起诉。
军事法院审判进行
军事检察机关决定起诉后,将在军事法院开始刑事审判。
与刑事审判分开,军队内部的纪律程序可能并行进行。
特别是加害人为干部(军官·士官)时,可依据韩国《军人事法》作出停职、减薪、免职等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可与刑事是否有罪无关地进行,需要单独进行辩护。
4. 军队虐待行为 | 独自应对指南
下面来了解军队虐待行为的应对方法。
▶受害者应对方法
1. 立即记录:以备忘形式记下时间、地点、加害人、具体内容等
2. 获取证据:确保KakaoTalk、短信、通话录音、伤口照片、诊断书、周围同僚陈述
确保记录的一致性与具体性十分重要。
▶加害人应对方法
1. 保持冷静且一致的陈述
调查开始后,很多人抱着必须否认事实关系的心理,作出虚假陈述或夸大的辩解。
然而,调查人员会综合分析陈述的前后脉络、受害者及证人的陈述、证据材料等,因此一致性很重要。
应围绕为何说那样的话、当时是何种情况、意图是什么来陈述事实。
在刑事上最主要的争议焦点是,该行为是出于维持军纪的目的,还是基于私人情绪的暴力。
因此,最好事先保留能够强调其为指挥、指导层面正当意图的依据材料(勤务日志、生活指导内容等)。
2. 准备证据及酌情从轻材料
应确保能够说明案发当时情形的客观材料。
请准备能够证明与受害者的关系、平时的互动、现场氛围等的即时通讯对话、照片、影像、生活记录等。
可请求同僚或后辈出具陈述书,以说明自己的态度并非过度或恶意。
可通过是否为初犯、服役期间的功绩、类似案例是否获得从宽处理等,主张减刑事由。
悔过书、家属的从宽请愿书、指挥官的请愿书等是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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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军队虐待行为 | 实质性辩护要点
下面来了解军队虐待行为的辩护要点。
▶受害者方辩护策略
1. 将是否认定虐待行为作为争议焦点
-针对以维持军纪为目的的主张,证明具体行为已超出比例性与正当性
-通过陈述的一致性、精神损害、多方证言强调故意性与反复性
2. 强调加重处罚事由
-反复殴打、持续侮辱、无视调离请求等,会对量刑产生不利影响
-除身体损害外,附上精神痛苦(抑郁症、惊恐障碍等)诊断书加以强调
▶加害人方辩护策略
1. 否认故意性及主张相互冲突
-可主张这并非虐待行为,而是相互冲突、军队文化差异,但可信度将依据证据与态度予以判断
2. 提交初犯、悔过书、和解书等
-掌握并提交减轻刑罚的要素
军队虐待行为并非仅仅可以被包装为‘军队文化’一部分的问题。
这明确是刑事法的适用对象,也是侵害人权的行为,应通过正当的程序与手段加以争辩和纠正。
军队虐待行为,若难以独自应对
军队内的虐待行为因其特性,举报与举证均非易事,需要迅速且具策略性的应对。
也有人试图独自应对,结果受害事实被歪曲,反而因虚假举报被反控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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