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业务领域

外国人投资

对于正在考虑外国人投资、具备全球成长力的企业而言,为解决复杂的法律关系与纠纷,寻求外国人投资相关的法律咨询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CONTENTS
  • 1. 外国人投资 | 核心要素
    • - 外国人投资类型
  • 2. 外国人投资 | 投资者保护
    • - 限制内容
  • 3. 外国人投资 | 申报对象
    • - 可进行事后申报的情形
    • - 申报后发生变更事项时的申报
    • - 外国人投资申报程序及方法
  • 4. 外国人投资 | 许可制度
    • - 许可与否的通知及处理期限
    • - 许可事项变更时需重新许可
  • 5. 外国人投资 | 企业的登记义务
    • - 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程序
    • - 外国人投资企业的许可撤销及登记注销
  • 6. 外国人投资 | 企业必须了解的实务要点
    • - 外国人投资检查清单

1. 外国人投资 | 核心要素

外国人投资是近来许多韩国国内企业为在全球市场中确保竞争力并实现增长而关注的重要领域。


它是指外国人在韩国国内设立法人,或向现有法人出资从而参与经营,或以提供技术、提供长期借款等方式对国内企业拥有一定权利并持续开展业务的行为。

它区别于单纯的股票投资,指的是以参与经营为目的的投资。

外国人投资类型

外国人投资的主要类型如下。

取得股份型投资 :设立新法人或取得现有法人10%以上的股份

提供长期借款型投资 :向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或外国人股份比例超过50%的企业提供资金

设立营业场所型投资 :设置分公司、联络办事处

技术合作型投资 :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投资

2. 外国人投资 | 投资者保护

外国人投资根据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被归类为受保护对象,可享有如下保护。

▶保障对外汇款
投资款、收益、出售款可自由汇出


▶国民待遇
原则上与国内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税收减免及税制支持
面向尖端技术项目、入驻外国人投资区域的企业等,减免法人税、取得税、财产税


▶投资区域优惠
外国人投资区域、经济自由区域、企业城市、新万金事业地区、服务型投资地区等,享受税收、租金、监管方面的放宽

限制内容

原则上,外国人可在大韩民国境内自由开展外国人投资业务,但如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存在如下事由,则会对投资加以限制。

▶妨碍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的情形
-外国人购买现有国内企业的股票,意图实质性取得经营上支配权的情形

-可能妨碍防卫产业物资生产的情形

-出口许可对象物品、技术被军事挪用的可能性较高的情形

-作为国家机密处理的合同等内容可能对外泄露的情形

-可能妨碍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形

-国家核心技术、国家尖端战略技术外泄可能性较高的情形

▶危害国民保健卫生、环境保护,或显著损害善良风俗的情形


▶违反大韩民国法令的情形


上述事由依据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第4条第1款、第2款,具体判断由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经外国人投资委员会审议后决定。

部分公共性较强的行业从一开始便被排除在外国人投资对象之外。

但以下情形不适用外国人投资限制。


▶外国人所投资企业的总销售额中,受限行业销售额比例在1%以下的情形


此后若销售额比例超过1%,须自超过的营业年度结算确定日起6个月内,将超额持有的股票或股份转让给国内人士。

但如有不得已的事由,可在最长6个月的范围内延长转让期限。

3. 外国人投资 | 申报对象

外国人投资 法律咨询 企业法务律师 投资咨询 企业法务律师咨询 企业律师


原则上,外国人如欲进行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规定的外国人投资,必须事先向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申报。


该申报义务人不仅包括外国人本人,还包括如下特殊关系人。


▶该外国人的配偶及直系尊亲属、卑亲属


▶与该外国人及其配偶、直系尊卑亲属,或与其共同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或出资总额50%以上,或事实上支配的外国法人


▶上述外国人及法人的高管或雇员


▶其他满足上述条件的外国法人

可进行事后申报的情形

在部分情形下,可不进行事前申报,而在投资后60日内进行事后申报。

适用的情形如下。


▶取得上市法人的现有股份等


▶因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准备金或重估储备金转入资本而取得股份

▶因合并、股份全面交换·转移、公司分立而取得股份

▶通过买入、继承、赠与取得已登记外国人投资企业的股份等


▶以股息等孳息出资取得股份等


▶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股票存托凭证等可转换为股票的证券的转换、认购、交换而取得

申报后发生变更事项时的申报

外国人投资申报之后,如下事项发生变更时,也需进行变更申报。


▶外国人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


▶外国投资者的商号·名称·国籍


▶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商号·名称·地址


▶正在经营或拟经营的事业内容


▶股份或股权转让人(适用时)


▶借款提供者、借款金额、借款条件(借款投资方式)


▶出资金额及出资条件(非营利法人出资时)


▶其他申报书记载事项变更

外国人投资申报程序及方法

如欲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填写申报书
填写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规则》附纸第1号、第2号、第2号之2、第2号之3格式的申报书2份


▶准备附件材料
提交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规则》附表1规定的附件材料


▶受理处
向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或外汇银行行长提交


▶处理
受理并确认申报后,决定是否可进行投资

4. 外国人投资 | 许可制度

与其他外国人投资不同,取得经营防卫产业企业的现有股份或股权的外国人投资,除申报外,还必须事先取得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的许可。

该外国人还包括如下特殊关系人。

▶外国人的配偶及直系尊亲属、卑亲属

▶与外国人及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或出资总额50%以上,或事实上支配的外国法人

▶上述外国人与法人的高管、商业使用人、受雇人、依赖其维持生计者

▶由上述外国法人与外国人及①、③相关人士支配50%以上的外国法人

许可与否的通知及处理期限

自许可申请书受理之日起15日内,由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决定是否许可并予以通知。

如有不得已的情形,可在15日内延长一次;如有必要,也可对许可附加条件。

未获许可或违反条件而取得的股份等,不得行使表决权。

此外,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可自知悉违反事实之日起1个月内,命令将该股份等转让给大韩民国国民或法人。

转让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以内,但如有不得已的事由,可在6个月范围内延长。

许可事项变更时需重新许可

已获许可的外国人投资,如下事项发生变更时,也须事先重新取得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的许可。

变更事项
外国人投资比例、金额
外国投资者的商号、名称、国籍
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商号、名称、地址
正在经营的事业或预定事业内容
转让现有股份等的股份·股权转让人
借款提供者、借款金额、借款条件(借款方式投资时)
对非营利法人的出资金额、出资条件
其他许可申请书记载事项

5. 外国人投资 | 企业的登记义务

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人投资企业在发生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事由时,须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办理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

登记事由包括:完成出资标的物的缴纳、结算股份等价款并完成取得、完成对非营利法人的出资等情形。

特别是,非营利法人在出资后如未具备一定要件,则须自满足要件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另一方面,如投资金额在1亿韩元以上,且外国人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或出资总额的10%以上,则在完成出资或取得股份之前也可办理登记。

由此允许提前完成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从而先行确保优惠适用、投资保护等。

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程序

办理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须在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备齐附件材料,向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或外汇银行提交。

申请书也可采用电子文书形式,格式准用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规则》附纸第17号格式。

符合登记要件时,登记机关将发放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证明书,据此在法律上获得外国人投资企业的认定,可适用各种支持与保护规定。

外国人投资企业的许可撤销及登记注销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社长或外汇银行行长,在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人投资企业属于下列各项之一的情形时,可撤销许可或注销登记。

但属于下述第2项及第3项的情形时,必须撤销许可或注销登记,没有裁量余地。

▶依据增值税法办理了停业申报的情形


▶外国投资者将自有股份等全部转让给国内人士,或因减资而全部消灭的情形


▶以虚假缴纳出资标的物的方式办理登记的情形

受托机关负责人每年须至少确认一次是否发生登记注销事由。

确认存在注销事由时,向该外国人投资企业通知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注销确认书,通知可采用书面或利用信息通信网送达两种方式。

收到注销通知的外国人投资企业,必须交还其持有的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证明书;如不履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将在30日内公示登记注销事实。

这是为防止外国人投资企业滥用其地位及不当利用优惠而采取的措施。

6. 外国人投资 | 企业必须了解的实务要点

与外国人投资相关,企业必须注意的核心事项如下。

① 确认行业限制及允许比例

② 严守申报及许可义务

③ 在汇款、增资、留存收益再投资时,同时遵守韩国《外汇交易法》及《外国人投资促进法》

④ 入驻外国人投资区域时,确认各选址的优惠

⑤ 遗漏投资申报、违反后续管理时,将受到罚款、撤销许可等制裁

外国人投资检查清单

区分检查项目
投资前确定投资类型、确认是否属于受限行业、外国人投资申报
签订合同明确股权比例、投资款、事业计划、参与经营条件
设立法人法人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登记、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
优惠税收减免、现金支持的可行性及申请
后续管理股权变动、总部·营业场所变更申报、股息·汇款程序审查
风险管理技术保护、禁止不正当交易、防范经营权纠纷

外国人投资并非单纯签订合同,而是综合适用国际交易法、外汇交易法、税法、产业特例法、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等。

因此,需要在法律风险事前排查及合同审查、优惠利用、规避监管方案、事后申报程序等全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

大韩民国排名第9的大倫律師事務所(以25年国税厅增值税申报为准)根据企业的情况迅速提供协助。

如处于需要咨询的情况,也可以进行🔗企业律师法律咨询预约

敬请查看与该业务案例
相关的视频内容。

  1. 大轮律师事务所(有限)海关·国际通商·移民团队|明在浩 海关专门委员

相关信息
背景

大纶的核心优势

大纶律所独有的 AI·IT
技术应用诉讼策略
260名以上
核心成员
每月 1,200+
案件受理量

* 2026年1月律师协会经由证件发放标准

*遵守大韩律协广告规定第4条第1项

律师
法律咨询预约

所有咨询都将在专业律师审核案件后进行,
为了专业地进行,将采用预约制。

请尽早预约咨询,
请遵守预约时间。
我们将尽力提供令您满意的咨询服务。

电话
咨询 1800-7905

365天24小时
可受理咨询

电话预约

Kakao
咨询

Kakao Talk频道

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 律师

Kakao预约

在线
咨询

为您提供
定制化法律服务。

在线预约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