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概念

- - 法人重整申请资格
- 2.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法院的主要措施

- - 重整程序费用的预缴及对代表人的询问
- - 为保护财产的保全处分决定
- - 强制执行中止及概括禁止命令
- - 重整申请撤回时的注意事项
- 3.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重整计划案提交

- - 重整计划案必备要件
- 4.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重整计划案表决通过要件

- 5.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自律重组制度(ARS)

- - ARS程序概要
- - ARS的优点
- 6.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重整的策略

1.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概念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是针对因财务困难而濒临破产的企业(债务人),通过调整债权人、股东、股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权利关系,帮助企业或其事业高效恢复的法律制度。
该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使企业在维持经营的同时能够清偿债务,与单纯处置资产并向债权人分配的破产程序有明确区别。
法人重整申请资格
重整程序可在具备下列资格的情形下申请。
▶ 申请权人
• 持有相当于全部资本金10%以上债权的债权人
• 持有相当于全部资本金10%以上股份或股权的股东或股权人
也就是说,除企业本身外,持有一定比例以上利害关系的债权人或股东也可以直接申请重整程序。
这是为了即使公司自身不推进重整,只要利害关系人判断有必要挽救公司,也能够启动法律程序。
2.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法院的主要措施
提出重整程序启动申请后,法院为确保程序的公正性与实效性,会分阶段采取多项措施。
重整程序费用的预缴及对代表人的询问
首先,法院会就申请人能否进行重整程序,命令预缴必要费用,并对代表人进行询问。
这是为判断申请的真实性及重整可能性而进行的初期程序。
为保护财产的保全处分决定
在重整程序启动前,如债务人存在经营散漫或转移、隐匿财产之虞,法院会作出为保护财产的保全处分决定。
根据该决定,债务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禁止处置一定金额以上的财产
• 禁止新的资金借入(借贷)
• 禁止新聘员工
保全处分在重整程序启动决定作出之前持续有效。
强制执行中止及概括禁止命令
法院可以中止针对债务人财产的个别强制执行程序,必要时还可以发布针对全体重整债权人及重整担保权人的概括禁止命令。
• 禁止债权人查封、假扣押、拍卖等执行行为
• 禁止担保权实行等一切强制执行
此类命令起到保全债务人的经营与资产、确保重整计划制定实效性的作用。
重整申请撤回时的注意事项
重整程序申请仅可在启动决定作出前撤回。
但是,在作出保全处分、中止命令、概括禁止命令之后若要撤回申请,须经法院许可,因此需要慎重判断。
3.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重整计划案提交

根据法院的提交命令,下列人员可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重整计划案。
• 重整债权人(已在名单中记载或直接申报的情形)
• 重整担保权人
• 股东或股权人
此外,持有全部债务二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或经该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可在重整程序启动前预先编制并提交重整计划案。
重整计划案必备要件
重整计划案并非单纯的清偿计划,而必须是债权人与法院能够接受的、合理且可执行的计划,并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件。
① 禁止违反法律
→ 重整计划案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
② 维持公正性与衡平性
→ 重整担保权人与重整债权人之间应存在公正的差别待遇,并应保障利害关系人的衡平性。
③ 遵守平等原则
→ 对具有相同条件权利的债权人之间,应适用相同的清偿条件。
④ 保障清算价值
→ 通过重整程序获得的清偿金额,不得少于事业清算时各债权人所能获得的金额。
⑤ 确保履行可能性
→ 计划案须具备实际可履行的结构,并须证明其现实性。
4.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重整计划案表决通过要件

重整计划案要获得表决通过,需要各利害关系人组别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同意。
▪ 重整债权人分组同意
需要属于该组、相当于表决权总额三分之二(66.7%)以上者的同意。
▪ 重整担保权人分组同意
须有相当于重整担保权人表决权总额四分之三(75%)以上者的同意。
▪ 股东·股权人同意
在拥有表决权的股东、股权人中,需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50%以上)同意。
5.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自律重组制度(ARS)
在法人重整(企业重整)程序启动前,可以考虑自律重组制度。
自律重组制度(ARS)是指暂时搁置法人重整申请的启动,支持债务人与债权人自主协商重组的制度。
ARS区别于在法院监督下进行的重整程序,是指债务人直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重组方案的自主协商过程。
这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提供了探索切实且迅速的重整可能性的机会。
ARS程序概要
ARS在从重整程序启动申请至重整程序启动决定作出之前的期间内进行。
也就是说,这是利用法院重整启动决定作出前的空白期间,促进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重组协商的制度。
▪ ARS程序启动方法
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案件付诸ARS的意愿,法院也可以考虑利害关系人的情况而建议采用ARS。
▪ ARS进行期间
ARS期间原则上最长限制为3个月,通常先给予最初1个月,之后可根据需要延长2个月。
但是,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延长超过3个月。
▪ 根据ARS结果的处理
若重组方案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合意,债务人可以撤回重整程序启动申请。
(即使已作出保全处分,法院也会许可撤回申请。)
反之,若协商破裂,法院将审查是否启动重整程序。
ARS的优点
▪ 迅速稳定权利关系
ARS在法院重整程序启动前的阶段引导利害关系人之间迅速协商,从而减少不确定性。
▪ 促进自主协商
当事人在没有法院介入的情况下直接制定重组方案,从而能够制定务实且现实的解决方案。
▪ 提升程序效率
通过ARS,减少重整程序启动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与费用,支持企业顺利重整。
6.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 | 重整的策略
法人重整(企业重整)的第一步,是确认企业是否属于可以申请重整的企业,即核实申请资格要件。
根据企业的规模或情况,程序可能复杂且繁琐,从相关材料的准备到与法院的程序进行、与债权人的协商,都需要周密的策略与专业知识。
本法人在企业重整、企业破产、个人重整、个人破产等破产领域的各个方面,由重整破产律师与会计师、税务师有机协作,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此外,即使在重整程序结束之后,本法人也提供包括法律咨询与后续诉讼应对在内的全面后续服务,支持委托人的权利保护与稳定的经营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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