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职务发明补偿金 | 概念与重要性

- - 职务发明补偿的法律依据与权利关系
- 2. 职务发明补偿金 | 补偿的种类

- - 职务发明补偿金计算的原则
- - 职务发明补偿规定的引入程序
- 3. 职务发明补偿金 | 企业运用职务发明补偿金制度的益处

- - 职务发明补偿制度的事先准备与战略性运营的必要性
1. 职务发明补偿金 | 概念与重要性

职务发明补偿金是指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在业务过程中作出专利等发明时,企业承继与之相关的权利,并由企业向员工支付相应金钱补偿金。
这里所说的职务发明不限于发明,还包括构思、创作等。
要满足职务发明的要件,该发明必须是根据雇佣合同从事他人事业的劳动者所作出的发明,且劳动者的发明在性质上应属于使用者的业务范围,此外作出发明的行为还须属于劳动者现在或过去的职务范围。
如今,大多数技术发明并非仅凭个人的创意即可完成,而是在企业的研究环境、设备、人力、资金等公司支持下实现的。
因此,有必要在创造发明的员工与提供支持的使用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利益调整,而将这一点以法律形式明文化的即为‘职务发明补偿金制度’。
韩国《发明振兴法》规定,员工作出职务发明时,使用者应承继该权利并向员工支付正当补偿,这是一项法定义务。
这是同时实现企业技术竞争力确保与员工激励的重要法律机制。
职务发明补偿的法律依据与权利关系
根据韩国《发明振兴法》第15条,职务发明属于公司的承继对象,承继权利的公司应向发明人支付正当的补偿金。
此时,即使公司在承继权利后不予申请或放弃、撤回,补偿义务依然存在。补偿方式与标准须通过工作规定或另行制定的补偿规定加以明确,方可防止纠纷。
企业必须事先制定职务发明补偿规定并向员工公布,且在作出不利变更时须经员工过半数同意。
② 使用者等应就第1项规定的补偿,制定明示补偿形态、确定补偿额的标准、支付方法等内容的补偿规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等。
2. 职务发明补偿金 | 补偿的种类

职务发明补偿金依据企业制定的补偿规定,按发明的不同阶段适用多样的补偿方式。
一般分为发明提案补偿、申请补偿、登记补偿、实施(实绩)补偿、处分补偿、申请保留补偿。
除此之外,还可运行审查请求补偿、专利防御补偿 等。
企业可结合自身行业、发明类型及员工的补偿偏好,在金钱补偿之外并行提供海外研修、学术休假、学位课程支持等非金钱补偿,以激发职务发明的积极性。
▶职务发明补偿种类
区分 | 说明 |
|---|---|
发明(提案)补偿 | 员工构思并提出发明时,无论是否申请专利,针对其创意与发明性努力所支付的具有奖励金性质的补偿 |
申请补偿 | 使用者承继员工的发明并向韩国专利厅申请时支付的补偿 |
登记补偿 | 使用者承继的职务发明完成专利登记时支付的补偿 |
实施(实绩)补偿 | 使用者实际实施已申请或已登记的发明并创造收益时,按该利益的一定比例或金额向员工差别支付的补偿 |
处分补偿 | 使用者将职务发明专利转让给第三方或许可实施权而获得金钱利益时,按处分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的补偿 |
申请保留补偿 | 将发明作为非公开技术诀窍(Know-How)保存,或因公开可能造成重大损害而保留申请时支付的补偿 |
审查请求补偿 | 使用者对已申请的发明进行审查请求时支付的补偿 |
防御补偿 | 对与自身行业相关的他人申请发明提出异议申请、审判、无效审判,或发现他人侵犯自身专利时支付的补偿 |
实绩(成果)补偿 | 通过职务发明实现企业销售额增长、成本节减、开拓新市场等实质性成果时支付的绩效奖金型补偿 |
非金钱补偿 | 除金钱外的海外研修、留学、学术休假、学位课程支持、赋予期望职务选择权等非金钱激励 |
职务发明补偿金计算的原则
计算补偿金时,应同时考虑该发明为公司带来的利益与发明人的贡献度。
补偿额的计算标准须综合反映以下要件,方可认定其正当性。
② 技术能力提升、品牌价值等非财务性效果
③ 发明人个人的贡献度与贡献率
为防止法律纠纷,宜将计算方式、支付时期、支付方法等规定化,并建立以书面形式向员工通知补偿明细的程序。
职务发明补偿规定的引入程序
引入职务发明补偿金制度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补偿规定中应明确规定权利承继范围、补偿标准、补偿金支付方法、计算方式、异议提出程序等。
韩国发明振兴会免费提供‘定制型职务发明补偿规定咨询’,加以利用也是一种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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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务发明补偿金 | 企业运用职务发明补偿金制度的益处

职务发明补偿金制度不仅仅是履行法律义务,还可作为经营战略性工具加以运用。
若引入并有效运营该制度,企业可期待获得以下具体利益。
1. 稳定确保核心专利权
职务发明大多与企业的核心技术直接相关。
通过该制度合法承继员工的发明权利并稳定地确保权利,即可在与其他公司的竞争中确保专利权与技术垄断力。
尤其对初创企业或中小企业而言,主要IP占据企业价值的大部分,因此这一点极为重要。
2. 防止优秀人才流失及激励
对职务发明提供正当补偿与激励,可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并激发技术开发意愿。
对实绩的补偿可防止人才外流,实现持续的技术革新,从而长期维持组织的技术竞争力。
3. 确保政府支持项目及税制优惠
建立职务发明补偿制的企业,可在韩国专利厅、中小风险企业部、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的政府支持项目中获得优待加分。
此外,针对职务发明补偿金,还可通过研究人力开发费税额扣除享受法人税减免优惠,从而减轻财务负担。
向发明人支付的补偿金在700万韩元额度内可享受免税优惠,从而同时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4. 节减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登记费用
运营职务发明补偿制的企业可获得韩国专利厅的优先审查资格,缩短权利化期间,并可就第4至9年的登记费享受额外20%的减免优惠,从而长期节减知识产权的维持与管理费用。
5. 完善知识产权经营体系与预防法律风险
通过职务发明补偿规定,明确员工与使用者之间的权利归属及补偿方案,即可事先阻断日后的权利归属纠纷、不当利益分配主张、与离职者之间的IP纠纷等。
由此可减少不必要的法律费用支出,构建管理企业风险的知识产权经营体系。
6. 提升企业形象与对外信誉
仅凭运营职务发明补偿制这一事实,即可构建尊重人才的企业文化、对技术革新的投资以及践行伦理经营的企业形象,从而对对外声誉与投资者信任的确保也可期待积极效果。
职务发明补偿制度的事先准备与战略性运营的必要性
韩国《发明振兴法》规定,使用者依据补偿规定支付补偿金时,视为已作出‘正当补偿’。
但仅有形式性规定并不被认可,因此必须确保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与员工的事先协商、公布以及补偿金计算标准的明确性。
若疏忽这一点,日后发明人可能提出追加损害赔偿请求,或发生权利归属无效诉讼,因此需要注意。
职务发明补偿金制度并非单纯的人事·福利制度,而是连接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确保、纠纷预防、研发激励乃至政府支持优惠的战略性经营工具。
初创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事业模式越是技术密集型,越应事先明确制定职务发明补偿规定并切实有效地运营,才能预防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防止核心人才外流,并确保政府支持与税额扣除优惠。
从初期阶段起就寻求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的协助,将职务发明制度的引入与运营体系化,是实务上最为高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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