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涉嫌准强制猥亵的委托人

- - 案件经过
- 2. 准强制猥亵处罚防御策略

- - 嫌疑不成立
- - 证明不存在犯罪故意
- - 获取周围人的陈述
- 3. 准强制猥亵案件结果,“不起诉”

- - 性犯罪专业律师FAQ
- 4. 准强制猥亵的构成要件

- - 处罚程度
- - 应对方法
1. 涉嫌准强制猥亵的委托人
涉嫌准强制猥亵的委托人一度险些被判处实刑并面临被解雇的危机,但在性犯罪专业律师系统性的协助下,该准强制猥亵案件获得不起诉决定,得以了结。
案件经过
案发当日,委托人与朋友一同前往包厢酒吧,与初次见面的女性们同桌。
之后,委托人与该女性转场至第二处继续饮酒,两人都近乎烂醉。
结束饮酒后走到街上,正在接吻的女性突然失去意识倒下。
不久之后,有人以性犯罪报案,对此感到冤枉的委托人为防御处罚,向性犯罪专业律师请求了协助。

2. 准强制猥亵处罚防御策略

在与涉嫌准强制猥亵的委托人完成咨询后,性犯罪专业律师梳理了本案的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受害女性虽处于醉酒状态,但是否属于心神丧失或抗拒不能的状态。
此外,委托人是否对该女性采取了强制性行为、是否掌握了能够证明案发当日情况的客观证据,也是重要的争议焦点。
基于这些争议焦点,律师作出如下主张,协助了委托人。
嫌疑不成立
委托人陈述称,是该女性先表现出好感,饮酒过程中双方也自然地持续肢体接触,形成了亲密的氛围。
性犯罪专业律师为确认当时情况,获取了酒吧内的监控录像并进行了细致审查。
结果显示,直到发生肢体接触为止,该女性仍与委托人交谈、行为正常,沟通完全没有问题。
据此,律师强调,当时该女性并非处于心神丧失或抗拒不能的状态,肢体接触是在其明确意愿下进行的。
证明不存在犯罪故意
女性失去意识后,委托人立即拨打112报警求助。
性犯罪专业律师为佐证这一点,获取了通话记录作为证据,并强调委托人完全没有实施与本案同类犯罪的故意,除搀扶该女性的过程外没有任何身体接触。
获取周围人的陈述
性犯罪专业律师细致地获取并分析了案发当时在场的委托人朋友的陈述。
分析结果显示,委托人与该女性彼此表现出好感的情形十分明显,周围的人也察觉到这一点,甚至主动回避让位,律师对此予以强调。
3. 准强制猥亵案件结果,“不起诉”

性犯罪专业律师细致地获取并分析了监控录像、通话记录、周围人陈述等客观证据,证明委托人没有犯罪故意,且肢体接触是在双方合意下进行的。
据此,检方对本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委托人未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得以了结此案。
性犯罪专业律师FAQ
A. 强制猥亵在违背对方意愿、强行实施猥亵行为时成立。Q. 准强制猥亵与强制猥亵有何区别?
相反,准强制猥亵是指在对方处于心神丧失或抗拒不能状态时,利用该状态实施行为时成立。
也就是说,是否利用了受害人的意思能力或反抗可能性,是核心判断标准。
A. 即使是轻微的身体接触,只要对方处于心神丧失或抗拒不能状态,或违背其意愿,也可能被认定为犯罪。Q. 即使身体接触程度轻微,也可能成立准强制猥亵吗?
即便是单纯的肢体接触或偶发性接触,只要发生在受害人无法明确表达自身意愿的状态下,也可能构成该罪。
4. 准强制猥亵的构成要件
韩国《刑法》规定的准强制猥亵罪,是指在对方处于心神丧失或抗拒不能状态时,利用该状态实施猥亵行为的情形下成立。
也就是说,核心要件在于对方处于无法按照自身意愿拒绝性行为的状态。
根据韩国最高法院判例(韩国最高法院2023年4月27日宣判2023도2481号判决),就构成准强制猥亵要件的心神丧失、抗拒不能,作出了如下判示。
“抗拒不能”的状态,是指因心神丧失以外的原因,在心理上或物理上绝对无法反抗或明显困难的情形。
处罚程度
准强制猥亵依照强制猥亵罪的规定处罚,即使是未遂犯,也无法免除刑事责任。
此外,性犯罪案件不仅涉及刑事处罚,还可能带来社会和职业上的不利后果,因此从案件初期就迅速制定应对方案十分重要。
| 韩国《刑法》第298条(强制猥亵) | 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 韩国《刑法》第299条(准强奸、准强制猥亵) | ……准强制猥亵的情形,依照第298条的规定处理。 |
应对方法
性犯罪案件的社会谴责度高,且属于依照《刑法》规定了较重法定刑的犯罪。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多名在性犯罪案件应对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
因此,从案件初期起,通过审查委托人陈述、获取证据(监控录像、通话记录、周围人陈述等)以及分析案件经过,制定应对策略。
如果您因涉及性犯罪案件而陷入困境,欢迎随时通过大倫律師事務所的 🔗法律咨询预约请求协助。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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