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首次涉毒的委托人

- - 案件经过
- 2. 首次涉毒委托人协助事项

- - 悔过书撰写指导
- - 提交诊断书
- - 提交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 3. 首次涉毒案件结果,“撤销原审判决”

- 4. 首次涉毒处罚标准

- - 减轻处罚要素
- - 需要专家的协助?
- - 毒品案件相关FAQ
1. 首次涉毒的委托人
曾是首次涉毒者的委托人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但通过刑事律师系统性的协助进行上诉审,得以减刑为轻微的罚金刑。
案件经过
委托人为见居住在美国的朋友而出国,回国时未多想便将朋友递来的大麻放入了包中。
之后出于好奇吸食了大麻,最终因周围熟人的举报而卷入毒品相关犯罪。
原审判处了有期徒刑,但委托人为通过上诉审降低刑罚,向刑事律师请求了协助。
对此,刑事律师综合分析了委托人的犯罪经过及是否悔改等情况,周密制定了可提高减刑可能性的策略。

2. 首次涉毒委托人协助事项

为使首次涉毒的委托人能够通过上诉审获得减刑,首先分析了案件的争点。
▶ 委托人是否对自己的行为真诚悔改,且无再犯可能?
▶ 委托人的家庭·社会状况及精神状态能否在刑罚执行中予以考虑?
悔过书撰写指导
委托人从原审阶段起便承认自己的吸毒嫌疑并深刻悔改。
对此,刑事律师指导委托人在所要撰写的悔过书中纳入以下事项,并协助其有效传达给审判庭。
· 对案件深刻悔改
· 充分认识到对社会与家庭造成的影响
提交诊断书
委托人患有精神分裂症,过去曾有自杀尝试等,经历了极大的困难,至今仍在持续接受医院治疗。
刑事律师将委托人的医院诊断书及治疗记录等相关证据直接提交给了审判庭。
以此为基础,向审判庭强调,长期的监禁生活反而可能对至今通过治疗与管理逐步恢复的委托人的精神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提交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委托人在公司工作,独自承担着年迈母亲的生计。
母亲表示会好好照顾委托人以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为委托人恳请从宽处理。
刑事律师代替委托人向审判庭提交了相关资料,并向审判庭强调委托人家庭关系明确,且具有努力维持正常社会·经济生活的态度。
- 家庭关系证明书
- 请愿书
3. 首次涉毒案件结果,“撤销原审判决”

协助曾是首次涉毒者的委托人的结果,审判庭考虑以下事项,撤销了原审判决并判处了轻微的罚金刑。
▶ 当时看似处于精神上艰难的状况
▶ 表现出坦白并悔改的态度
对此,委托人表示“多亏了律师,我才得以免于实刑”,并致以了谢意。
4. 首次涉毒处罚标准
并非仅因是首次涉毒者,处罚就会从轻,毒品相关犯罪的处罚力度会因毒品种类而有很大差异。
如委托人这般吸食或摄入大麻的情况,依据麻醉药品类管理法第61条可能被判处实刑,其责任非常严重。
此外,不仅是吸食,单纯持有的情况同样无法免于刑事处罚,存在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的风险。
处罚力度
法律条款 | 处罚力度 |
麻醉药品类管理法第61条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减轻处罚要素
即使是吸食或单纯持有大麻的情况,结合案件经过与个人情况,战略性地提出减轻处罚的要素加以应对也非常重要。
· 以未必故意实施犯罪的情况
· 精神耗弱
· 自首
· 消极参与
· 重要的侦查配合
· 吸毒成瘾者自发·积极的治疗意愿
· 无刑事处罚前科
· 一般的侦查配合
需要专家的协助?
即使是首次涉毒者也可能被判处实刑,且处罚力度可能因犯罪手段而变得非常沉重。
大倫律師事務所在吸毒案件中周密审查委托人的犯罪经过、悔改程度、再犯可能性等,制定量身定制的应对策略。
向审判庭提交医院诊断书、家庭关系证明书、请愿书等可提高减刑可能性的资料,并支持悔过书的撰写与法庭应对。
如在上述情况下卷入毒品案件,请随时通过🔗法律咨询预约请求协助。
毒品案件相关FAQ
A. 若在海外吸食的事实于入境后被确认,则适用国内法(麻醉药品类管理法)。首次涉毒相关常见问题 #1
Q. 在海外使用大麻后回国,在国内也会被处罚吗?
回国后不久若通过尿液‧毛发检查等检出成分,被起诉的可能性很高。
A. 并非一定会减刑。首次涉毒相关常见问题 #2
Q. 提起上诉就一定会减刑吗?
上诉审是重新审查一审判决在法律上是否妥当的程序,因此也有不予减刑而维持原审的情况,视情况还可能作出更为不利的判断。
但若一审中酌情减轻的要素未被充分反映,或提交了新的资料等可能影响量刑的情况明确显现,则减刑的可能性可能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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