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事实婚姻抚养费,前来大倫咨询的委托人

- - 实际案例:希望请求事实婚姻抚养费的委托人
- 2. 事实婚姻抚养费请求,实际上可行吗?

- - 判例
- - 代表性的抚养费项目
- 3. 事实婚姻抚养费请求的要点

- - 事实婚姻关系是否存在
- - 子女的亲子关系
- - 实际抚养状况
- 4. 计算事实婚姻抚养费时考虑的要素

- - 父母的经济能力
- - 子女的年龄与所需费用
- - 抚养环境与生活水平
- 5. 事实婚姻抚养费问题,需要律师协助的理由

- - 若获得离婚律师的协助
1. 事实婚姻抚养费,前来大倫咨询的委托人
事实婚姻抚养费是在抚养事实婚姻关系中出生的子女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虽然也有人以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为由试图逃避抚养费责任,但父母的抚养义务可以不论是否结婚而得到认可。
在此将通过实际案例探讨事实婚姻抚养费请求是如何进行的。
实际案例:希望请求事实婚姻抚养费的委托人
委托人与共同生活多年、一直维持事实婚姻关系的配偶A某(以下称被告)育有一名子女。
两人虽未办理婚姻登记,但像家人一样共同生活并抚养子女。
事实婚姻关系结束后,子女由委托人独自抚养。
被告曾承诺支付抚养费,但即使时间流逝,实际上也未支付。
在子女成长过程中,难以承担所需教育费和生活费负担的委托人,开始为请求抚养费而苦恼。
2. 事实婚姻抚养费请求,实际上可行吗?
很多人认为,如果没有婚姻登记就难以请求抚养费。
但根据判例,存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不论是否结婚均得到认可的情形。
判例
户籍是证明人的身份关系的公文书,户籍簿的记载在法律上被推定为记载合法且记载事项与事实相符,但身份关系并非因该记载而创设,因此当出现与该记载相反的证据时,该推定即被推翻。
根据判例,家族关系登记簿(原户籍)的记载是证明身份关系的重要资料,但不能认为仅凭该记载就必然成立法律上的身份关系。
即,其意旨在于不能仅凭是否办理婚姻登记来断定家族关系,而可以综合实际生活关系与各种情况加以判断。
这样的法理在事实婚姻关系中也具有重要意义。
即使没有婚姻登记,只要是长期共同生活、事实上可被认定为夫妻的关系,法院即可将其判断为事实婚姻。
处于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只有在指定其为与对方所生子女抚养人的审判确定之时,才对对方取得请求抚养费的权利,在此之前不过是履行了自己固有的抚养义务,故不能就该部分抚养费向对方请求。
在这种事实婚姻关系得到认可、且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在法律上得到确认的情况下,父母将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因此根据具体情况,事实婚姻抚养费请求可能是可行的。
代表性的抚养费项目
类别 | 主要内容 |
生活费 | 餐费、服装费、居住费 |
教育费 | 补习班费、教材费、学校相关费用 |
医疗费 | 医院费、保险 |
其他 | 交通费 |
3. 事实婚姻抚养费请求的要点
事实婚姻关系终止后,如果一方父母正在抚养子女,则根据具体情况,事实婚姻抚养费请求可能是可行的。
但法院并非仅以曾是事实婚姻关系为由就认可抚养费给付,而是综合考虑多种情况加以判断。
事实婚姻关系是否存在
首先,两人是否为实质性的事实婚姻关系,是重要的判断标准。
• 是否形成经济共同体
• 周围人是否将其视为夫妻
在这样的情况得到认可时,事实婚姻关系被认可的可能性会提高。
子女的亲子关系
为请求事实婚姻抚养费,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法律上亲子关系必须得到认可。
对于婚外出生子女,只有父子关系在法律上得到认可,才能请求抚养费。
父亲认领子女并申报为亲生子女的情况下,父子关系即被认可;未进行认领的情况下,子女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提起认领请求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确定亲子关系。
根据韩国《民法》第863条及第864条,婚外出生子女可以随时提起认领请求诉讼,判决确定后,自子女出生之时起即被认定为存在亲子关系。
这样,在亲子关系得到法律认可的情况下,父母将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因此可以对对方请求抚养费。
实际抚养状况
法院也将谁在实际抚养子女作为重要标准。
会考虑子女与哪一方父母共同生活、由谁实质性地承担抚养等因素。
4. 计算事实婚姻抚养费时考虑的要素
即使事实婚姻抚养费得到认可,具体金额也并非一律确定,而是综合各种情况来决定。
父母的经济能力
抚养费计算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是父母的收入与财产状况。
法院会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抚养费比例。
子女的年龄与所需费用
根据子女的年龄,所需的抚养费也会有所不同。
类别 | 主要费用 |
婴幼儿 | 保育费、医疗费 |
小学生 | 教育费、补习班费 |
青少年 | 学习费、生活费 |
根据子女的成长阶段,抚养费的规模也可能有所不同。
抚养环境与生活水平
子女至今在怎样的环境中生活,也是重要的标准。
法院倾向于在有利于子女福利的范围内确定抚养费,因此运用这一点的策略很重要。
5. 事实婚姻抚养费问题,需要律师协助的理由

综合审查上述要素后,大倫律師事務所的离婚律师注意到,在委托人的案件中,事实婚姻关系的存在与长期单独抚养的事实是核心争点。
据此,以子女的抚养经过与实际生活状况、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期间等为中心,进行了事实婚姻抚养费请求。
结果,离婚律师从法院获得了约8千万韩元请求获支持的结果。
这是综合考虑了长期以来一方父母单独抚养子女的情况,以及对方未适当履行抚养责任这一点的结果。
若获得离婚律师的协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离婚律师如同案例中那样,仔细审查委托人的状况,综合审查事实婚姻关系是否获认可、抚养费计算标准、所需证据资料等之后,提出符合案件的应对方向。
如果正为事实婚姻抚养费问题而苦恼,🔗离婚律师法律咨询预约,请借此准确确认目前的状况。
离婚律师将审查案件的核心争点,并共同制定必要的应对方案,以便委托人在子女抚养相关的权利上得到适当保护。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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