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刑事控告 | 被控告的经过

- - 违反信息通信网法的控告理由,被适用信息通信网侵害嫌疑的委托人
- - 因违反信息通信网法被刑事控告时的应对
- 2. 刑事控告 | 适用违反信息通信网法嫌疑时的处罚

- - 详细内容
- - 详细内容
- 3. 为刑事控告辩护提供的协助

- - 刑事控告犯罪嫌疑人在大倫协助下获得暂缓起诉处分
1. 刑事控告 | 被控告的经过

被刑事控告的委托人称,其出于好奇,利用在已离职公司使用过的各类信息进入了公司的信息通信网。
因刑事控告而被移送至检察院的委托人,处于难以避免刑事处罚的境地。
委托人一直在寻找在违反信息通信网法相关刑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在比较了众多律师事务所后,选择了大倫律師事務所。
违反信息通信网法的控告理由,被适用信息通信网侵害嫌疑的委托人
委托人之所以被刑事控告,是因为其侵害了已离职公司的信息通信网。
委托人称,其使用在公司时使用的ID/密码登录后,删除了公司资料。
由于该案件证据明确,委托人以信息通信网侵害的嫌疑被刑事控告,面临因违反信息通信网法而受处罚的危机。
希望案件尽可能在审判之前了结的委托人,将案件委托给了大倫。
因违反信息通信网法被刑事控告时的应对
因信息通信网侵害而被刑事控告时,应对方法是寻求法律专家的帮助。可以说,在事态扩大之前寻找专家制定应对方案十分重要。
在被公司刑事控告的情况下,个人独自说明案件经过或收集证据必然会遇到困难。
因此,如果因违反信息通信网法而被刑事控告,务必寻找专家进行咨询。
2. 刑事控告 | 适用违反信息通信网法嫌疑时的处罚
如果因违反《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而被刑事控告并被适用相关嫌疑,则难以避免刑事处罚。下面就相关的处罚程度进行说明。
首先,《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所定义的信息通信网侵害事故包括:1. 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逻辑炸弹、邮件炸弹、拒绝服务或高功率电磁波等方法 2. 将绕过信息通信网正常的保护、认证程序而使其可接入信息通信网的程序或技术装置等,安装到信息通信网或与之相关的信息系统中的方法等。
详细内容
信息通信网侵害?
信息通信网法
第48条(禁止信息通信网侵害行为等) ① 任何人不得在没有正当接入权限或超出被许可的接入权限的情况下侵入信息通信网。
② 任何人不得无正当理由传递或散布可能损毁、灭失、变更、伪造信息通信系统、数据或程序等,或妨碍其运行的程序(以下称“恶意程序”)。
③ 任何人不得以妨碍信息通信网稳定运行为目的,通过发送大量信号或数据、或使其处理不正当指令等方法,致使信息通信网发生故障。
④ 任何人不得无正当理由,将绕过信息通信网正常保护、认证程序而可接入信息通信网的程序或技术装置等,安装到信息通信网或与之相关的信息系统中,或对其进行传递、散布。
信息通信网侵害的处罚?
第70条之2(罚则) 违反第48条第2款传递或散布恶意程序者,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第71条(罚则) ①属于下列各项之一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1~8. 删除
9. 违反第23条之5第1款生成、处理关联信息者
10. 超出第23条之5第4款规定的目的范围处理关联信息者
11. 违反第48条第1款侵入信息通信网者
12. 违反第48条第3款致使信息通信网发生故障者
13. 违反第48条第4款将程序或技术装置等安装到信息通信网或与之相关的信息系统中,或对其进行传递、散布者
14. 违反第49条损毁他人信息,或侵害、盗用、泄露他人秘密者
② 对第1款第11项的未遂犯予以处罚。
详细内容
信息通信网侵害?
信息通信网法
第48条(禁止信息通信网侵害行为等) ① 任何人不得在没有正当接入权限或超出被许可的接入权限的情况下侵入信息通信网。
② 任何人不得无正当理由传递或散布可能损毁、灭失、变更、伪造信息通信系统、数据或程序等,或妨碍其运行的程序(以下称“恶意程序”)。
③ 任何人不得以妨碍信息通信网稳定运行为目的,通过发送大量信号或数据、或使其处理不正当指令等方法,致使信息通信网发生故障。
④ 任何人不得无正当理由,将绕过信息通信网正常保护、认证程序而可接入信息通信网的程序或技术装置等,安装到信息通信网或与之相关的信息系统中,或对其进行传递、散布。
信息通信网侵害的处罚?
第70条之2(罚则) 违反第48条第2款传递或散布恶意程序者,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第71条(罚则) ①属于下列各项之一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1~8. 删除
9. 违反第23条之5第1款生成、处理关联信息者
10. 超出第23条之5第4款规定的目的范围处理关联信息者
11. 违反第48条第1款侵入信息通信网者
12. 违反第48条第3款致使信息通信网发生故障者
13. 违反第48条第4款将程序或技术装置等安装到信息通信网或与之相关的信息系统中,或对其进行传递、散布者
14. 违反第49条损毁他人信息,或侵害、盗用、泄露他人秘密者
② 对第1款第11项的未遂犯予以处罚。
3. 为刑事控告辩护提供的协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通过与委托人的深入咨询,投入了由多名在信息通信网侵害案件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的专业律师。
大倫的专业律师强调,犯罪嫌疑人是一时未能克制好奇心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并对此全部予以承认、正在反省。
同时,律师以犯罪嫌疑人已与被害人一方妥善达成和解为由,请求对本案予以宽大处理。
■ 犯罪嫌疑人承认其在离职后使用在公司时使用的ID/密码进行了登录
■ 犯罪嫌疑人是单纯出于好奇而实施犯罪行为,并正在反省
■ 犯罪嫌疑人在大倫的协助下与公司方面妥善达成和解,公司方面也表明了不希望处罚犯罪嫌疑人的意见
刑事控告犯罪嫌疑人在大倫协助下获得暂缓起诉处分
本案例中,检察院采纳了大倫律師事務所专业律师的主张,在信息通信网侵害刑事控告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暂缓起诉处分。
暂缓起诉处分是指,即使犯罪嫌疑成立,也综合考虑前科、损害程度、是否达成和解等多种情况后,不提起公诉的处分。
信息通信网相关犯罪是否受处罚,会因行为经过和证据结构而有所不同,因此初期应对十分重要。
大倫律師事務所通过企业法务、刑事组的协作分析案件结构,并以证据调查(合作企业)及电子数据取证协作为基础制定应对策略。
如果就信息通信网侵害刑事控告处于需要调查或应对的情况,敬请通过🔗刑事律师法律咨询预约确认案件争点与应对策略。
大韩民国排名第9的大倫律師事務所(依据25年国税厅增值税申报标准)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