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交易与案例

妨害业务·妨害公务

议政府律师推荐 | 妨害业务案件委托人经议政府律师推荐获轻微罚金刑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来到大倫律師事務所议政府办公室的委托人,已无法避免因妨害业务和妨害公务受到处罚。因此,委托人请求大倫议政府办公室提供协助。

CONTENTS
  • 1.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来到大倫的委托人
    • - 获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经过
    • -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案件相关法令
  • 2. 为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提供的协助
    • - 主张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承认过错并积极配合调查
    • - 主张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已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
    • - 主张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无超过罚金刑的刑事处罚记录
  • 3.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获轻微罚金刑
    • - 如需议政府律师推荐

1.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来到大倫的委托人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来到大倫的委托人,面临因妨害业务和妨害公务受到处罚的危机

这是因为委托人对接到妨害业务报警后赶到现场的警察辱骂等,妨碍了警察执行公务。

希望减轻处罚程度的委托人经熟人推荐议政府律师后,来到了大倫。

议政府律师推荐

获得议政府律师推荐的经过

议政府办公室的专业律师与委托人进行了咨询,具体了解了案件经过。

委托人在练歌房喝酒时与熟人发生了争执。

据称,在此过程中,委托人掀翻桌子,并扔出了无线麦克风和遥控器。

此外,委托人大声叫喊并滋事,练歌房的顾客因此为躲避委托人而离开。

最终,被害人就委托人妨害酒吧经营一事向警方报案

据称,面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警察,委托人以辱骂、咬警察手背等行为妨碍执行公务

在此情况下,委托人已无法避免受到处罚,因此请求大倫议政府办公室提供协助。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案件相关法令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前来的委托人,涉嫌“妨害业务”和“妨害公务”。

妨害业务

妨害业务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或通过其他*欺骗手段或以威势妨害他人业务时成立

犯妨害业务罪的人,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欺骗手段

:欺骗手段是指通过虚假方式设计计谋。

韩国《刑法》第314条(妨害业务)

①以第313条规定的方法或以威势妨害他人业务的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损坏计算机等信息处理装置或电子记录等特殊介质记录,向信息处理装置输入虚假信息或不当指令,或以其他方法妨碍信息处理,从而妨害他人业务的人,处与第1款相同的刑罚。

议政府办公室专业律师讲解妨害业务罪

妨害公务

妨害公务在对正在执行职务的公务员实施暴力或威胁等行为时成立

例如,殴打正在查处酒后驾驶的公务员,或因公务员未受理自己的信访而以“晚上走路小心点”等方式进行威胁,均构成妨害公务罪并将受到处罚。

犯妨害公务罪的人,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韩国《刑法》第136条(妨害公务)

①对正在执行职务的公务员实施暴力或威胁的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以强迫公务员实施职务行为、阻止其实施职务行为或使其辞职为目的,对公务员实施暴力或威胁的人,处与前款相同的刑罚。

议政府办公室专业律师讲解妨害公务罪

2. 为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提供的协助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来到大倫议政府办公室的委托人,希望减轻处罚程度。

对此,议政府办公室的专业律师为委托人提出了以下主张。

议政府律师推荐

主张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承认过错并积极配合调查

委托人在调查过程中承认自己的过错并积极配合

对此,议政府办公室的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正在真诚反省。

主张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已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

委托人找到被害人并真诚道歉,接受道歉的被害人为委托人出具了表明不希望其受到刑事处罚的不愿处罚书

对此,议政府办公室的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已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

主张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无超过罚金刑的刑事处罚记录

委托人曾因其他类型犯罪被判处罚金刑,但没有同类犯罪前科。

对此,议政府办公室的专业律师主张委托人从未受到超过罚金刑的刑事处罚。

3.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的委托人获轻微罚金刑

经议政府律师推荐来到大倫议政府办公室的委托人被判处轻微罚金刑,案件得以结案

这一结果得益于专业律师有力主张委托人已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

议政府律师推荐

如需议政府律师推荐

上述案件是委托人因妨害业务和妨害公务已无法避免受到处罚,经议政府律师推荐后,将案件委托给大倫议政府办公室的案例。

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委托人以相对较轻的罚金刑为案件结案。

如果您也在议政府寻找可提供咨询的专业律师,请前往大倫律師事務所的议政府办公室。

의정부변호사추천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