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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与案例

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死)

蔚山律师事务所 | 驾车致人死亡事故的委托人,在蔚山律师事务所协助下获无罪

到访蔚山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嫌疑被交付审判,但在专业律师团的协助下获得了无罪宣判。

CONTENTS
  • 1. 蔚山律师事务所梳理的详细案件经过
    • - 找到蔚山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的经历
    • - 蔚山律师事务所介绍的相关法令
  • 2. 蔚山律师事务所制定的辩护策略
    • - 蔚山律师事务所强调违反限速与事故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
    • - 蔚山律师事务所指出摩托车驾驶人的行进路线
  • 3. 蔚山律师事务所协助的结果:“无罪”宣判
    • - 因卷入交通事故而担忧?

1. 蔚山律师事务所梳理的详细案件经过

找到蔚山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的嫌疑被起诉。由于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事故,被判处重刑的可能性很大。但委托人主张自己蒙受了冤屈。

委托人究竟有着怎样的经历,蔚山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倾听。

找到蔚山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是一名50多岁的男性。

在一个晴朗的周末,他正驾车与家人一起外出郊游。

握着方向盘的委托人按照导航指引驶入了地下车道。

沿着一条车道继续行驶的委托人不知不觉到达了地下车道出口。

那一刻,一辆横穿道路的摩托车进入了委托人的视野。

委托人急忙踩下刹车,但仍未能避免与摩托车相撞。

委托人车辆的保险杠与摩托车左侧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倒在路上,因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在接受治疗期间最终死亡。

对此,检方以委托人未遵守应遵守限速、注意前方左右、安全驾驶以防止事故于未然的业务上注意义务为由提起了公诉。

蔚山律师事务所介绍的相关法令

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 第3条(处罚的特例)

① 车辆驾驶人因交通事故触犯《刑法》第268条之罪的,处5年以下监禁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刑法 第268条(业务过失·重大过失致死伤)

因业务过失或重大过失致人死亡或伤害者,处5年以下监禁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2. 蔚山律师事务所制定的辩护策略

蔚山律师事务所为使委托人在审判中获得无罪、洗清冤屈,组建了专门团队着手制定策略。

蔚山律师事务所强调违反限速与事故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

检方主张,委托人在限速为每小时60km的道路上以每小时76~84km超速行驶,并由此导致了死亡事故。

蔚山律师事务所立即予以反驳。

事故发生时,委托人正驶出地下车道出口,而出口右侧设有护栏。

与此同时,摩托车驾驶人正从出口右侧横穿车道驶来。

委托人在到达护栏末端之前,完全无法察觉到从右侧驶入的摩托车。

从委托人能够察觉到被害人摩托车的时点起,到发生碰撞的位置,剩余距离仅为10m。

根据道路交通公团的鉴定结果,在本案事故现场以每小时50km行驶时的制动距离约为22m,以每小时60km行驶时的制动距离约为34.98m。

也就是说 即使按照限速以每小时5-60km行驶,也无法断定本案事故就不会发生。

蔚山律师事务所提交了上述资料,强调委托人的超速与本案死亡事故之间不成立因果关系。

蔚山律师事务所指出摩托车驾驶人的行进路线

死亡的摩托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正横穿道路、穿过“安全地带”驶入事故现场。

根据韩国《道路交通法》,安全地带是禁止车辆驶入的区域。

对委托人而言,很难预料到对方车辆会穿过安全地带出现在自己前方。

蔚山律师事务所强调,事故是由于被害人的摩托车违反交通法规、垂直穿过设在地下车道出口末端的安全地带而发生的,不应追究委托人的过失责任。

3. 蔚山律师事务所协助的结果:“无罪”宣判

在蔚山律师事务所的积极协助下,法院对委托人宣告无罪。

对此检方提起了上诉,但二审审判部同样作出了与一审法院相同的判断。

二审审判部说明了宣告无罪的理由:委托人当时难以预见被害摩托车的出现,且即使保持限速,也无法断定本案事故就不会发生。

因卷入交通事故而担忧?

如果毫无预料地突然被指认为交通事故加害人,难免会非常慌乱。

尤其像上述案例的委托人那样,若处于完全无法察觉被害车辆的情形,蒙受的冤屈会更大。

就死亡事故而言,案情并不轻微,被处以严厉处罚的可能性较高。

因此,要主张无罪,就必须以客观资料为基础,明确证明不存在过失。

这正是必须从侦查初期阶段起就接受专业律师团协助的原因。

蔚山律师事务所由具有丰富交通事故相关审判经验的律师团为委托人提供量身协助。

如果您有交通事故相关咨询,欢迎随时到访蔚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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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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