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来到木浦继承律师处的委托人

- 2. 与木浦继承律师一同提出恢复继承权请求

- 3. 在木浦继承律师协助下取回继承份额的委托人

1. 来到木浦继承律师处的委托人
为向木浦继承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委托人来到大倫律師事務所。
委托人是3兄弟中最小的。
兄长们在父亲去世前夕,将父亲名下存款账户中的款项全部取出并瓜分,因此委托人在父亲去世后未能继承到分文金融资产。
因未能取得理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委托人深感不公,遂委托大倫律師事務所木浦继承律师提起恢复继承权之诉。
2. 与木浦继承律师一同提出恢复继承权请求
大倫律師事務所木浦继承律师专门针对委托人的案件,以具有丰富恢复继承权请求案件经验的继承律师为核心,组建了由3人以上组成的办案团队。
详细了解委托人的情况后,大倫律師事務所木浦继承律师提出以下主张,为委托人主张恢复继承权。
- 被告(委托人的兄长们)主张相关款项系被继承人(委托人的父亲)在去世前夕所赠与,但被继承人当时处于无意思能力状态,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
-因此,被告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夕从其存款账户中取款的行为,属于侵夺原告(委托人)法定继承份额所对应遗产的行为,被告负有向原告返还其继承份额所对应金额的义务
与木浦继承律师一同了解恢复继承权请求相关法令
- 恢复继承权请求权(韩国《民法》第999条)
① 继承权因僭称继承权人而受到侵害时,继承权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起恢复继承权之诉。
② 前款恢复继承权请求权,自知悉侵害之日起经过3年,或自发生侵害继承权的行为之日起经过10年,即告消灭。
- 继承顺位(韩国《民法》第1000条)
① 继承人按照下列顺位确定。
顺位 | 继承权人 |
1 | 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
2 | 被继承人的直系尊亲属 |
3 |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
4 | 被继承人4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 |
② 在前款情形下,同一顺位有数名继承人时,由亲属关系最近者优先;亲属关系远近相同的继承人有数名时,均为共同继承人。
③ 胎儿在继承顺位方面视为已经出生。
- 继承人的丧失资格事由(韩国《民法》第1004条)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得成为继承人。
1. 故意杀害或企图杀害直系尊亲属、被继承人、其配偶或者继承顺位在先或相同者
2. 故意伤害直系尊亲属、被继承人及其配偶并致其死亡者
3. 以欺诈或胁迫妨碍被继承人订立或撤回有关继承的遗嘱者
4. 以欺诈或胁迫使被继承人订立有关继承的遗嘱者
5. 伪造、变造、销毁或隐匿被继承人有关继承的遗嘱者
- 共同继承与财产共有(韩国《民法》第1006条)
有数名继承人时,遗产由其共有。
- 法定继承份额(韩国《民法》第1009条)
① 同一顺位有数名继承人时,其继承份额均等。
② 被继承人的配偶与直系卑亲属共同继承时,其继承份额在直系卑亲属继承份额的基础上增加5成;与直系尊亲属共同继承时,在直系尊亲属继承份额的基础上增加5成。
3. 在木浦继承律师协助下取回继承份额的委托人
法院采纳了大倫律師事務所木浦继承律师的主张,并作出“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遗产份额”的判决。
据此,委托人在大倫律師事務所木浦继承律师的帮助下取回继承份额,得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家庭成员去世后,往往会面临遗产分割、申报遗产税、处理遗产等平时未曾考虑过的法律程序。
大倫律師事務所继承家事团队为确保代际资产安全转移,通过一站式系统处理与继承、赠与、税务有关的各类纠纷及诉讼等事务。
![상속회복청구 승소 [목포상속변호사 승소사례] 목포상속변호사 조력으로 빼앗긴 상속분 돌려받은 의뢰인](/_next/image?url=https%3A%2F%2Fd1tgonli21s4df.cloudfront.net%2Fupload%2Fseo%2Fsuccess%2F20240430091407203.webp&w=828&q=100)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