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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与案例

电信网络诈骗(诈骗)

[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成功案例] 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获不起诉处分

委托人为将其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委托给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而来到大倫律師事務所,以下是其最终获得不起诉处分的过程。

CONTENTS
  • 1. 需要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协助的委托人
    • - 委托人寻求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帮助时的情况
  • 2. 大倫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案件办理
  • 3. 委托人在大倫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辩护下获不起诉处分

1. 需要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协助的委托人

本案委托人找到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时,因卷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正处于可能受到严厉处罚的境地。

委托人在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协助下处理案件,获得不起诉处分,摆脱了犯罪嫌疑。

委托人寻求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帮助时的情况

本案委托人找到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前,曾在通过招聘求职网站了解到的一家公司找到工作。

起初,委托人以为这只是一份兼职,但对方声称经过1个月的试用期后会将其录用为正式员工,委托人因此受到诱惑。

这是因为委托人背负着数千万韩元的债务。

委托人的工作是从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收取钱款,再汇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账户。

据称,满怀成为正式员工希望的委托人甚至未意识到自己正在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便持续从事了约2周相当于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款人员的工作。

最终,委托人并未成为正式员工,反而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款人员,即将接受韩国检察机关调查。

委托人担心受到严厉处罚,为获得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协助而来到大倫律師事務所。

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解读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法令

  • 韩国《刑法》第114条(组织犯罪团体等)

组织以实施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最高刑期为4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为目的的团体或集体,或者加入该团体或集体或作为其成员活动的人,依照其目的犯罪所规定的刑罚处罚。但可以减轻刑罚。

  • 韩国《刑法》第347条(诈骗)

欺骗他人,取得其交付的财物或获取财产性利益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韩国《刑法》第347条之2(利用计算机等实施诈骗)

向计算机等信息处理装置输入虚假信息或不正当指令,或者未经授权输入、变更信息,使其进行信息处理,从而获取财产性利益或使第三人获取该利益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韩国《刑法》第348条(准诈骗)

利用未成年人辨别事理能力不足或他人的身心障碍,取得其交付的财物或获取财产性利益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韩国《刑法》第349条(不当得利)

利用他人窘迫且急迫的状态获取明显不当利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韩国《刑法》第350条(敲诈勒索)

恐吓他人,取得其交付的财物或获取财产性利益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2. 大倫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案件办理

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首先组建了由3名以上具有丰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办案团队。

随后,团队通过与委托人进行法律咨询,细致审查了案件。

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基于以下理由请求对委托人从轻处理。

- 委托人承认自己的错误并真诚反省

- 委托人通过本案获取的利益极少

- 委托人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且完全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

3. 委托人在大倫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辩护下获不起诉处分

韩国检察机关采纳了大倫律師事務所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全部主张,以不起诉处分终结案件

委托人因此摆脱了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而可能受到严厉处罚的危机,并多次向大倫江南电信网络诈骗律师表达感谢。

您是否因卷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而陷入困境?

如果您将该案件委托给大倫律師事務所的电信网络诈骗律师,我们将凭借处理众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所积累的经验,以最佳方式保护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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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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