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金海性犯罪律师 | 委托人的公诉事实

- 2. 金海性犯罪律师 | 法律确认

- - 金海性犯罪律师 | 诬告陷害罪
- 3. 金海性犯罪律师 | 协助

- - 金海性犯罪律师 | 难以认定诬告陷害的犯意
- - 金海性犯罪律师 | 委托人当时处于断片状态
- - 金海性犯罪律师 | 委托人没有前科
- 4. 金海性犯罪律师 | 判决

2. 金海性犯罪律师 | 法律确认
韩国《刑法》第297条(强奸)
以暴行或胁迫强奸他人者,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如委托人所主张的那样,A某确实实施了强奸,那么A某可能根据《刑法》第297条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韩国《刑法》第156条(诬告陷害)
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或纪律处分为目的,向公务所或公务员申报虚假事实者,处十年以下徒刑或一千五百万韩元以下罚金。
委托人尽管是在与A某合意之下发生性关系,却申报称遭到强奸,从而实施了诬告陷害,
由于这是根据《刑法》第156条,以使A某受到刑事处分为目的向警察公务员申报了虚假事实,因此面临被处以十年以下徒刑或一千五百万韩元以下罚金的危机。
金海性犯罪律师 | 诬告陷害罪
金海性犯罪律师的委托人所犯下的诬告陷害罪,在虚假事实的申报到达侦查机关时成立。
🔗诬告陷害罪会处以十年以下徒刑或一千五百万韩元以下罚金的严厉处罚,
这是因为可以认为其带有明确的意图妨害侦查机关的工作,因此受到严格处置。
3. 金海性犯罪律师 | 协助
寻求金海性犯罪律师帮助的委托人恳切请求,希望至少能避免徒刑。
金海性犯罪律师应委托人的请求,开始提供协助。
金海性犯罪律师 | 难以认定诬告陷害的犯意
金海性犯罪律师的委托人只是如实按照自己记忆中的事实进行了控告和陈述,难以认定其具有诬告陷害的犯意。
韩国最高法院的判例作出如下判示,
在诬告陷害罪中,所谓虚假事实的申报,是指在确定地或未必地认识到所申报的事实与客观事实相悖的情况下进行申报,因此, 即使与客观事实不一致,只要申报人确信其为真实而进行申报,就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
由此可知,即使与客观事实不一致,也并不当然构成诬告陷害。
金海性犯罪律师 | 委托人当时处于断片状态
金海性犯罪律师的委托人在案发当时饮酒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酒量,处于断片(记忆缺失)状态。
委托人只能认为,自己在没有记忆的状态下与A某发生了性关系,而这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因此如实将自己的想法记入控告状进行了控告。
金海性犯罪律师 | 委托人没有前科
金海性犯罪律师的委托人是从未犯过任何罪行的初犯。
本次事件也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了控告,并非带有使A某受到刑事处罚的意图而进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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