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春川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 - 委托人在春川法律事务所讲述的经过
- - 春川法律事务所讲解的企业破产申请
- 2. 春川法律事务所为企业破产申请采取的策略

- - 春川法律事务所主张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收益减少
- - 春川法律事务所主张相较于销售额的费用支出过多
- - 春川法律事务所主张无法继续经营业务
- 3. 春川法律事务所协助的结果‘破产宣告’

1. 前来春川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前来春川法律事务所咨询的委托人是一家制造钢结构的公司。其间员工全部离职,公司背负了税款及公共费用等债务,并判断已无偿还能力,因而希望申请破产。
委托人在春川法律事务所讲述的经过
春川法律事务所讲解的企业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是指因债务过多而导致经营困难、陷入无力偿付状态的企业(法人),在通过破产程序获得破产宣告后,依据法院的监督,通过对债权的调查确定债权人的权利,随后将企业(法人)的财产变现,并按照权利的优先顺序及债权金额分配变现所得款项的过程。
■ 法人破产(企业破产)的申请资格
- 因债务过重而处于停止支付、支票拒付等无力偿付状态的企业
- 负债多于资产、无力偿付风险较高的企业
- 在企业重整程序进行过程中面临重整程序被废止危机的企业
- 尽管重整计划已获批准仍无法执行重整计划的企业
- 在清算过程中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企业
■ 法人破产(企业破产)程序
① 破产申请 |
② 询问、补正命令、预缴命令 |
③ 破产宣告 |
④ 破产财团的变现 |
⑤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调查期日 |
⑥ 财团债权的清偿、破产债权的分配 |
⑦ 用于计算报告的债权人会议 |
2. 春川法律事务所为企业破产申请采取的策略
春川法律事务所在了解委托企业的具体情况后,为顺利完成企业破产申请,提出了如下主张。
春川法律事务所主张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收益减少
钢铁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而委托人的公司作为新成立的企业,难以确保价格竞争力。
委托人主张,为应对这一情况,曾试图通过调整员工工作天数等方式削减固定成本以维持经营,但结果只是导致员工生产效率下降,收益逐渐减少。
春川法律事务所主张相较于销售额的费用支出过多
原有的技术岗位员工因工作天数缩减导致工资减少而开始离开公司,且受制造业特性所限,公司也无法持续聘用要求高薪的员工。
因此强调,产量自然低迷,在整体销售额低迷的情况下,原材料费用及人工成本的负担却有所增加。
春川法律事务所主张无法继续经营业务
委托人公司已陷入财务破产,不仅无力支付员工的工资和退职金,也丧失了对交易方及金融机构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主张已无法继续经营业务。
3. 春川法律事务所协助的结果‘破产宣告’
在春川法律事务所的协助下申请企业破产的委托人,成功从法院取得了‘破产宣告’。
法院认定委托人存在无力偿付及负债超额的破产原因事实。
若想申请企业破产
若想申请企业破产,就必须提交能明确证明符合破产申请资格的材料。
此外,还有对企业破产代表人进行询问的程序,因此建议获得律师的协助并由律师一同出席。
如需相关帮助,请向大倫律師事務所 🔗法律咨询提出申请。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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