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交易与案例

利用拍摄物进行胁迫等

原州律师事务所 | 被控利用拍摄物胁迫罪的委托人,驳回检察官上诉后获判"缓刑"

在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委托人曾以拍摄他人身体的照片胁迫已分手的女友,虽被移交刑事审判,但最终被判处缓刑。

CONTENTS
  • 1. 前来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
    • - 原州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案件情况
    • - 原州律师事务所介绍的相关法令
  • 2. 原州律师事务所为争取缓刑的策略
    • - 原州律师事务所:委托人与被害人妥善达成和解
    • - 原州律师事务所:委托人平素生活正派
  • 3. 原州律师事务所协助的结果:驳回检察官上诉后获判"缓刑"

1. 前来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

到访原州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在与女友分手后因不断遭到对方拒绝交谈,涉嫌向女友出示网络上流传的女性身体照片进行胁迫。

原州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案件情况

原州律师事务所

原州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如下。

委托人被交往多年的女友告知分手。

面对晴天霹雳般的分手通知,委托人为挽留女友甚至找到其家门前要求交谈,但女友拒绝了。

于是,委托人向女友出示了存储在手机中的女性身体照片,并以“这是趁你睡觉时拍的,如果你继续这样拒绝交谈,我就会上传到网上并散布出去”之类的话进行胁迫。

最终,女友向警方举报了委托人,委托人因此接受了刑事审判。

委托人称,自己向女友出示的照片其实是网络上流传的陌生女性的照片,恳请免于实刑,并向原州大倫律師事務所请求了帮助。

原州律师事务所介绍的相关法令

若违背对方意愿进行非法拍摄,🔗非法拍摄罪(偷拍)即告成立,将受到处罚。

该犯罪行为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 须违背拍摄对象的意愿

2. 须引起性欲望或羞耻心

▣《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第14条(利用摄像机等进行拍摄)

① 利用摄像机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机械装置,违背拍摄对象的意愿,拍摄可能引起性欲望或羞耻心的他人身体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 散布、销售、出租、提供或公然展示、放映依第1项拍摄的拍摄物或复制物的人,或者第1项的拍摄在拍摄当时虽未违背拍摄对象的意愿,但事后违背拍摄对象的意愿散布等其拍摄物或复制物的人,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若像上述委托人那样未经对方许可进行拍摄,并利用其实施胁迫、强迫行为,将适用上述罪名及同一法律受到处罚。

▣《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第14条之3(利用拍摄物等进行胁迫、强迫)
① 利用可能引起性欲望或羞耻心的拍摄物或复制物(包括复制物的复制物)胁迫他人的,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
② 以第1项的胁迫妨害他人行使权利或使他人做无义务之事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原州律师事务所为争取缓刑的策略

原州律师事务所在与委托人进行细致咨询后,收集了对委托人有利的情节,并制定了有望争取缓刑的策略,向审判部作出如下主张。

原州律师事务所:委托人与被害人妥善达成和解

委托人在与交往约5年的女友分手后,因女友仅隔一个月便结交了新男友的态度而感到愤怒,从而实施了本案犯罪行为。

但在侦查进行期间,委托人深刻认识到被害人可能感受到的恐惧,并为补偿被害人的损失而不懈努力,最终从被害人处取得了和解书与不希望处罚意愿书,并就此事实进行了主张。

原州律师事务所:委托人平素生活正派

委托人是一位高中毕业后未依靠父母帮助、为独自维持生计而立即就业并希望贴补家用的人。

并以其在职场中获得踏实、模范的评价为由,恳请从宽处理。

3. 原州律师事务所协助的结果:驳回检察官上诉后获判"缓刑"

原州律师事务所使委托人在一审中获判“缓刑”。此后又驳回了检察官提起的上诉,通过维持缓刑判决,成功避免了实刑。

若利用拍摄物实施了性犯罪

随着社会上各类性犯罪大幅增加,审判部对相关犯罪正在实施严厉处罚。

尤其随着偷拍等非法拍摄犯罪日益严重,为应对这一情况的处罚规定也在不断加强。

若您正受到相关指控,建议立即委托专业律师予以应对。

大倫律師事務所将由刑事专业律师与性犯罪专业律师组成TF专案组,为被控利用拍摄物实施性犯罪的委托人防御实刑而制定最佳策略。

원주로펌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信息
背景

大纶的核心优势

大纶律所独有的 AI·IT
技术应用诉讼策略
260名以上
核心成员
每月 1,200+
案件受理量

* 2026年1月律师协会经由证件发放标准

*遵守大韩律协广告规定第4条第1项

律师
法律咨询预约

所有咨询都将在专业律师审核案件后进行,
为了专业地进行,将采用预约制。

请尽早预约咨询,
请遵守预约时间。
我们将尽力提供令您满意的咨询服务。

电话
咨询 1800-7905

365天24小时
可受理咨询

电话预约

Kakao
咨询

Kakao Talk频道

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 律师

Kakao预约

在线
咨询

为您提供
定制化法律服务。

在线预约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