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找到仁川刑事律师的经过

- - 向仁川刑事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 - 仁川刑事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仁川刑事律师的协助事项

- - 仁川刑事律师主张不构成身体约束
- - 仁川刑事律师主张未违反注意义务
- - 仁川刑事律师主张没有其他犯罪前科
- 3. 仁川刑事律师协助结果“缓刑”

- - 需要仁川刑事律师的帮助吗?
1. 找到仁川刑事律师的经过
找到仁川刑事律师的委托人,在因业务过失致死罪即将面临刑事处罚的情况下,急切地向仁川事务所的刑事律师请求了协助。
向仁川刑事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这是向仁川刑事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是在仁川一家医院工作的护理助理,被害人是住院的患者。
案发当天,委托人曾劝被害人服药,但被害人拒绝了。
之后,委托人接到被害人主治医生的指示,要求为被害人注射药物。
委托人为了给被害人注射药物而将其制服,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因受压迫窒息而死亡。
最终,委托人因涉嫌业务过失致死被提起刑事诉讼,于是向仁川事务所的刑事律师请求了协助。
仁川刑事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韩国《刑法》第267条(过失致死) | 因过失致人死亡者,处2年以下监禁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 韩国《刑法》第268条(业务过失ㆍ重大过失致死伤) | 因业务过失或重大过失致人死亡或伤害者,处5年以下监禁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2. 仁川刑事律师的协助事项
仁川刑事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咨询,掌握了案件经过。
仁川刑事律师收集了各类量刑资料,制定了系统的策略。
仁川刑事律师主张不构成身体约束
身体约束是指利用约束工具束缚患者身体,或将患者单独隔离于约束室的行为。
仁川刑事律师强调,委托人抓住被害人身体部位的行为不属于身体约束,而仅仅是为辅助注射给药的行为。
仁川刑事律师主张未违反注意义务
委托人主张,虽然抓住了被害人的身体部位,但当时并非会对被害人腹部造成压迫的情况。
对此,仁川刑事律师强调,不能断定委托人违反了注意义务。
仁川刑事律师主张没有其他犯罪前科
仁川刑事律师强调,委托人是过去未卷入犯罪、没有受过处罚前科的初犯。
此外还主张,委托人长期以来一直勤恳地担任护理助理,以奉献的态度对待患者。
3. 仁川刑事律师协助结果“缓刑”
采纳了仁川刑事律师主张的法院,就本刑事案件作出了缓刑判决。
对结果感到满意的委托人来到仁川事务所,向大倫的刑事律师表达了感谢。
需要仁川刑事律师的帮助吗?
🔗业务过失致死伤若被认定该嫌疑而受到处罚,将被处以5年以下监禁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刑。
因此,需要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从案件初期到解决进行策略性应对。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平均从业经历20年以上、法官检察官出身的专业律师,从案件初期阶段到解决,为委托人提供贴身协助。
如果您在与上述案件类似的情况下,在刑事诉讼防御方面遇到困难,欢迎随时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仁川刑事律师委托刑事案件。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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