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木浦行政律师的委托人

- - 木浦行政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 - 木浦行政律师讲解的相关法令
- 2. 木浦行政律师的协助过程

- - 木浦行政律师:关于犯罪动机
- - 木浦行政律师:关于委托人的功绩
- - 木浦行政律师:关于委托人的反省
- 3. 木浦行政律师的协助结果:争取到不起诉

1. 前来咨询木浦行政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咨询木浦行政律师的委托人经营着一家儿童中心,因被查出挪用了以中心伙食费名义拨付的政府补助金,案件已被移送检察院。
木浦行政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木浦行政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深入咨询,仔细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
委托人当时正在经营木浦的一家儿童中心。
据悉,其每月从政府领取约1,300万韩元的伙食费名义补助金。
然而,负责中心会计业务的员工被查出未将补助金如实支付给食材供应商,而是擅自挪用,为此,委托人作为中心负责人,因涉嫌未尽到管理者的注意监督义务而面临被处罚的危机。
委托人表示希望与住所附近的律师保持频繁沟通,🔗大倫木浦事务所请求将案件分配至此,木浦行政专门律师决定为委托人提供协助,以使其尽可能获得从轻处理。
木浦行政律师讲解的相关法令
地方补助金法是《关于地方自治团体补助金管理的法律》的简称,通过规定地方补助金预算的编制、拨付申请与决定及使用等基本事项,旨在实现地方补助金预算的高效编制及执行等,对地方补助金预算进行透明、适当的管理。
这里所说的地方补助金,是指地方自治团体依据法令或条例,为促成或支援其他地方自治团体、法人·团体或个人等所开展的事务或事业等而拨付的补助金等。
法律严格禁止将地方补助金用于用途之外。
▣ 《地方补助金法》第13条(禁止将地方补助金用于用途之外)
地方补助事业者应当依据法令、地方补助金拨付决定的内容或依据法令的地方自治团体首长的处分,以善良管理者的注意履行地方补助事业,不得将该地方补助金用于其他用途。
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处以5年以下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如同上述委托人的情况,除实施违反行为的行为人外,对该业务负有注意、监督义务的人也可能受到处罚。
第40条(两罚规定)
法人的代表人或法人、个人的代理人·雇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就该法人或个人的业务实施违反行为的,除处罚该行为人外,对该法人或个人也科处该条文的罚金刑。但是,法人或个人为防止该违反行为,就该业务已尽到相当的注意与监督的,不在此限。
2. 木浦行政律师的协助过程
木浦行政律师为使委托人尽可能获得不起诉,提供了如下协助。
木浦行政律师:关于犯罪动机
擅自挪用补助金,是因中心的会计突然未能收回熟人的欠款、导致资金状况陷入困难而一时冲动所为。因此,强调了这并非委托人与其共同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的犯罪。
木浦行政律师:关于委托人的功绩
委托人尽管身患重度残疾,却仍投身社会福利事业二十多年。鉴于委托人凭借这一功绩获得了韩国社会福利协议会会长的表彰,恳请对其从轻处理。
木浦行政律师:关于委托人的反省
委托人对自己所犯的过错深刻反省,并承诺今后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主张其对未能作为中心负责人诚实履行所承担的管理监督业务一事深感悔悟。
3. 木浦行政律师的协助结果:争取到不起诉
木浦行政律师积极协助委托人,最终委托人得以以不起诉处分了结案件。
检察院认为,难以认定委托人作为中心代表人对会计业务疏于相当的注意与监督。
须谨记,违反《地方补助金法》并非针对个人的财产犯罪,因此难以避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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