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访问教大法律法人的契机

- - 访问教大法律法人的经过
- - 教大法律法人介绍的非法拍摄(偷拍)罪相关法令
- 2. 教大法律法人的协助事项

- - 教大法律法人:主张委托人承认犯罪行为并予以反省
- - 教大法律法人:主张委托人与被害人达成圆满和解
- - 教大法律法人:主张为防止再犯而努力
- 3. 在教大法律法人协助下获判罚金刑

- - 如需寻求教大法律法人的协助
1. 访问教大法律法人的契机
访问教大法律法人的经过
前来教大法律法人的委托人在大型超市停车场偷拍了被害人。
委托人趁超市停车场无人之机,将手机靠近被害人裙子下方进行拍摄。
由于被害人身穿长裙,委托人只拍到了小腿,因涉嫌非法拍摄(偷拍)未遂被控告,遂向教大法律法人的律师请求协助。
教大法律法人介绍的非法拍摄(偷拍)罪相关法令
教大法律法人的教大律师强调,非法拍摄(偷拍)罪是在违背拍摄对象意愿进行非法拍摄时成立的犯罪。
并告知了对此的处罚规定。
※《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第14条(利用摄像机等进行拍摄)
① 利用摄像机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机械装置,违背拍摄对象的意愿,拍摄可能引起性欲或羞耻心的他人身体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 根据第1项拍摄的拍摄物或复制物
以下本条中同)进行散布、销售、出租、提供或公然展示、放映(以下称散布等")者,或者第1项的拍摄在拍摄当时并未违背拍摄对象意愿(包括直接拍摄自己身体的情形),但事后违背拍摄对象意愿散布等其拍摄物或复制物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2. 教大法律法人的协助事项
在教大法律法人与委托人进行细致咨询的教大律师,制定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教大法律法人:主张委托人承认犯罪行为并予以反省
教大法律法人的委托人承认本案犯罪行为,并对此真诚反省。
委托人对被害人怀有愧疚与悔意,并承诺今后诚实生活。
教大法律法人:主张委托人与被害人达成圆满和解
教大法律法人的委托人通过辩护人向被害人传达了诚挚的歉意。
接受道歉的被害人撰写了请求撤回对委托人控告的和解书。
教大法律法人:主张为防止再犯而努力
教大法律法人的委托人下定决心不再重新犯罪。
委托人不止于此,还个人参加了性犯罪预防教育课程,为防止再犯而努力。
3. 在教大法律法人协助下获判罚金刑
访问教大法律法人的委托人在教大律师的积极协助下,就非法拍摄(偷拍)嫌疑得以免于实刑,被判处罚金刑。
委托人再次向教大律师表达了谢意。
如需寻求教大法律法人的协助
向教大法律法人请求协助的委托人因涉嫌非法拍摄(偷拍)未遂,为免于实刑而访问了大倫律師事務所。
通过大倫律師事務所教大律师的协助,得以免于实刑并被判处罚金刑。
非法拍摄(偷拍)罪即使未保存拍摄物,也可能作为犯罪既遂受到处罚,且嫌疑的认定范围较广,因此从初期开始便与专业律师共同应对是明智的应对方法。
大倫律師事務所在上述情况下,为委托人在全国各地365天24小时提供🔗咨询及紧急应对。
如果因涉嫌非法拍摄(偷拍)而需要协助,欢迎随时联系教大法律法人。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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