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春川法务法人的经过

- - 到访春川法务法人的委托人
- - 春川法务法人告知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春川法务法人的协助事项

- - 春川法务法人主张委托人处于心神微弱状态
- - 春川法务法人主张与被害人达成圆满和解
- 3. 在春川法务法人的协助下获较轻罚金刑判决

- - 如果您想找春川法务法人
1. 前来春川法务法人的经过

前来春川法务法人的委托人因涉嫌肇事逃逸致伤和事故后未采取措施,正在准备刑事诉讼。为进行处罚防御,向春川律师请求了协助。
到访春川法务法人的委托人
到访春川法务法人的委托人是货运业从业者,案发当天也正在道路上行驶。
在道路上行驶途中,委托人在交叉路口疏忽大意,未尽注意义务驾驶,撞上了被害人乘用车的后部。
委托人本应立即停车救助被害人,却逃逸了。
被害人因本次事件车辆受损,并受到需治疗2周的伤害。
最终,委托人因涉嫌肇事逃逸致伤及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被控告,向大倫 🔗春川法务法人请求了协助。
春川法务法人告知的案件相关法令
春川法务法人就肇事逃逸致伤和 🔗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进行了说明。
※ 肇事逃逸致伤
▶ 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第5条之3(逃逸车辆驾驶人的加重处罚)
①因道路交通法第2条规定的汽车、原动机装置自行车或轨道车的交通,触犯刑法第268条之罪的该车辆驾驶人,未采取救助被害人等道路交通法第54条第1项规定的措施而逃逸时,按以下区分予以加重处罚。
1. 致被害人死亡后逃逸,或逃逸后被害人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2. 致被害人受伤的,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上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事故驾驶人将被害人从事故现场移走遗弃并逃逸时,按以下区分予以加重处罚。
1. 致被害人死亡后逃逸,或逃逸后被害人死亡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2. 致被害人受伤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事故后未采取措施
▶ 违反道路交通法第54条(事故发生时的措施)
因车辆驾驶等交通致人伤亡或损坏物品时,该车辆驾驶人或其他乘务员应立即停车,采取下列各项措施。
▶ 违反道路交通法 第148条(罚则)
未采取第54条第1项规定的交通事故发生时措施的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千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2. 春川法务法人的协助事项
春川法务法人为协助委托人,组建了春川律师团队,并作出如下主张。
春川法务法人主张委托人处于心神微弱状态
委托人患有痴呆等疾病,因认知能力下降及判断力下降,处于难以进行日常生活的状态。
春川法务法人主张,委托人在判断能力不足的状态下,难以作出意思决定。
春川法务法人主张与被害人达成圆满和解
委托人前往被害人处谢罪,并支付了和解金。
春川法务法人主张,被害人与委托人进行了和解,并制作了和解书。
3. 在春川法务法人的协助下获较轻罚金刑判决
前来春川法务法人的委托人因涉嫌肇事逃逸致伤和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进行了刑事诉讼。在春川律师的协助下,得以免于实刑,被判处了较轻的罚金刑。
如果您想找春川法务法人
向春川法务法人请求协助的委托人虽因涉嫌肇事逃逸致伤及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被控告,但通过大倫春川律师的协助,被判处了罚金刑。
在大倫律師事務所,您可与拥有法院、检察、警察经历的专业律师直接进行咨询。
该犯罪可能伴随民事损害赔偿、吊销驾照、暂停等行政处分。
在大倫,各领域专家在所有程序和阶段提供协助。
如果您卷入上述情况,欢迎随时在春川法务法人进行 🔗法律咨询。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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