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来访安养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

- 2. 安养律师事务所协助虐待儿童受害者进行控告代理

- - 安养律师事务所提交委托人日记作为证据
- - 安养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身体及精神受害
- 3. 安养律师事务所协助结果 被控告人有期徒刑确定

1. 来访安养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

来访安养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是虐待儿童及殴打行为的受害者,希望对加害人即继母提起控告。
安养律师为代理委托人控告,仔细了解了案件情况。
委托人在小学六年级时,父亲与继母再婚。此后父亲因工作长期在海外出差,委托人持续遭受继母的殴打。
委托人今年已成年,为就过去遭受继母的虐待儿童及殴打行为提起控告,来访了安养律师事务所。
安养律师事务所讲解的虐待儿童
🔗虐待儿童是指虐待未满18岁儿童的行为。
具体而言,包括含监护人在内的成年人损害儿童健康或福祉、或妨碍其正常发育的暴力及加害行为。
包括直接施加危害的身体虐待,以言语、情绪方式施加危害的情绪虐待,以性刺激为目的的性虐待,以及不履行正常抚养义务的疏于照顾(放任)等。属于上述情形的,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若因殴打、伤害等行为致人死亡,将被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实施虐待犯罪并杀害的,将被处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或无期徒刑。
2. 安养律师事务所协助虐待儿童受害者进行控告代理
安养律师事务所协助委托人,以违反韩国《儿童福利法》等嫌疑对被控告人提起控告,使其受到刑事处罚。
安养律师事务所提交委托人日记作为证据
安养律师事务所提交了委托人自首次遭受虐待时起所写的日记作为证据。
安养律师提交的委托人日记中,非常详细地记录了遭受虐待的情形、程度等。
被控告人自委托人小学六年级起,持续虐待了约7年。
安养律师主张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极为恶劣,要求对其从重刑事处罚。
安养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身体及精神受害
来访安养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在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里都遭受着身体和情绪上的虐待。
安养律师主张,被控告人长期虐待受害者,虐待无法自我保护的年幼儿童的行为不可容忍。
安养律师事务所强调委托人整个童年都暴露在虐待之中,至今仍饱受精神创伤的折磨,要求从严处罚。
3. 安养律师事务所协助结果 被控告人有期徒刑确定
在安养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被控告人受到了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法院表示:“被告人长期无数次对受害者实施虐待行为。尽管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却在其整个童年施加身体和精神虐待。应当为自己的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
就虐待儿童案件而言,作为受害者的子女的陈述非常重要,其作为证据的可信程度如何是决定有罪与否的关键。
大倫律師事務所在充分查明事实关系后,审查是否构成犯罪及有无诬告可能性,进行委托人的控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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