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来访群山律师事务所的经过

- - 向群山律师事务所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 - 群山律师事务所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群山律师事务所协助事项

- - 群山律师事务所的主张1 | 故意性
- - 群山律师事务所的主张2 | 初犯
- 3. 群山律师事务所协助结果,“缓刑”

1. 来访群山律师事务所的经过
来访群山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帮助犯被举报,急忙向群山律师请求了协助。
向群山律师事务所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以下是向群山律师事务所请求协助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在通过网络寻找工作时,收到了一名男子的提议。
其内容是:将汇入委托人名下账户的钱款取出并转交给指示人,便可获得手续费。
委托人接受了这一提议,并将账号告知了该男子。
此后,委托人以从自己账户取出汇入的钱款并转交给该男子的方式,帮助了诈骗行为。
最终,委托人因这些行为以诈骗罪帮助犯被举报,遂向群山律师请求了帮助。
群山律师事务所通过与委托人的咨询了解了案件经过,制定了系统的策略。
群山律师事务所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诈骗罪一般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若为单纯参与者,则以诈骗罪帮助犯论处,通常判处前述刑量一半左右的刑罚。
■诈骗罪帮助犯/韩国《刑法》第347条(诈骗)
① 以欺骗手段使他人交付财物或取得财产上利益的人,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 以前项方法使第三人取得财物交付或获得财产上利益的,亦适用前项刑罚。
■ 韩国《刑法》第114条(组织犯罪团体等)
以死刑、无期徒刑或长期为4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为目的,组织团体或集团,或加入该团体、集团并作为其成员活动的人,按其所目的之罪所定刑罚处罚。但可减轻刑罚。
2. 群山律师事务所协助事项
群山律师事务所通过与委托人的咨询,仔细审查了具体事实关系后,作出了如下主张。
群山律师事务所的主张1 | 故意性
委托人完全未意识到该男子是电信网络诈骗组织成员。
并强调,委托人更没有帮助这些人便利实施诈骗犯罪的意图。
群山律师事务所的主张2 | 初犯
委托人本想通过打工筹措拖欠的房租,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利用。
此外,还强调委托人除本案外没有因诈骗相关犯罪受过处罚的前科。
3. 群山律师事务所协助结果,“缓刑”
采纳群山律师事务所主张的法院作出了 “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但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3年间缓期执行上述刑罚。”这样的判决。
即将因诈骗罪帮助犯面临处罚吗?
上述案件是即将因诈骗罪帮助犯受处罚的委托人,在群山律师事务所协助下获得缓刑判决的案例。
如此,并非没有直接参与就不构成犯罪;若察觉到有任何异常,并能预见到会发生损害,则可能适用未必故意(间接故意),从而受到诈骗罪帮助犯的处罚。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丰富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专业律师,通过准确把握事实关系及充分的法理审查,为委托人提供量身定制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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