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来访天安法务法人的委托人

- - 来访天安法务法人的经过
- 2. 天安法务法人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3. 天安法务法人的协助

- - 天安法务法人主张① 持续的殴打
- - 天安法务法人主张② 婚姻破裂的原因
- 4. 法院对天安法务法人主张的决定

- - 如需天安法务法人的协助
1. 来访天安法务法人的委托人

来访天安法务法人的委托人,为了与法务法人共同推进案件、解决问题,重新找回平凡的日常生活,在大倫天安办公室进行了深入咨询。
来访天安法务法人的经过
急切来访天安法务法人的委托人,其情况如下。
委托人与丈夫作为夫妻持续了约15年的婚姻生活。
然而,自丈夫与委托人因某一事件发生激烈争吵起,两人的关系逐渐出现裂痕。
此后,丈夫轻视委托人,只要有不合心意之处,甚至会施加暴力。
此外,还曾使委托人受到需2周治疗的伤害。
委托人因丈夫的这些行为遭受了无法承受的精神痛苦,遂决定离婚。
委托人希望通过专业律师的协助,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在于丈夫,并为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而来访天安法务法人。
2. 天安法务法人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可向造成离婚原因的配偶或第三方请求的损害赔偿金。
如因配偶的不当行为遭受了精神痛苦,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1. 配偶存在不正当行为时
2. 配偶恶意遗弃另一方时
3. 受到配偶或其直系尊亲属严重不当对待时
4. 存在其他难以继续婚姻的重大事由时
在委托人的案件中,属于受到配偶或其直系尊亲属严重不当对待的情形,因此可以提起裁判上离婚诉讼。
3. 天安法务法人的协助
天安法务法人组建了由具有多种离婚案件办理经验的3~2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TF,制定了量身定制的应对方案。
主张了以下内容,强调被告应向委托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天安法务法人主张① 持续的殴打
委托人因被告的殴打、伤害、胁迫等,正遭受着无法承受的精神痛苦。
被告在整个婚姻生活期间无视委托人,一旦委托人反抗甚至会施以殴打。
强调这种情况成为委托人无法继续婚姻生活的决定性原因,因而构成离婚事由。
天安法务法人主张② 婚姻破裂的原因
委托人为恢复与被告的关系多次努力,但被告并不同意。
当委托人向被告提出离婚话题时,被告对委托人进行辱骂并施加了严重暴力。
因此强调婚姻关系的破裂完全在于被告。
4. 法院对天安法务法人主张的决定
接受天安法务法人主张的法院作出了“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500万韩元。”的决定。
对此,委托人向天安法务法人致以深深的谢意。
如需天安法务法人的协助
离婚虽然令人恐惧且艰难,但如果正遭受暴力,就不应再继续忍耐,而应为保护自己鼓起勇气提起诉讼。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家事法院法官出身、调解委员出身的🔗离婚专业律师,为您制定符合具体情况的应对方案。
不仅参与委托人的案件、进行咨询、准备辩论,还亲自出席所有庭审期日,切实协助直至案件结束。
如果您正处于与上述案例相似的情况、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建议您随时来访天安法务法人接受咨询。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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