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选择群山家事专业律师的经过

- - 向群山家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 -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的协助内容

- -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
- 3.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的协助结果,确认成功

1. 选择群山家事专业律师的经过
与群山家事专业律师进行咨询的委托人,为了将户籍更正为生母的子女,选择了群山办公室的家事专业律师。
向群山家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这是向群山家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从出生至今一直与亲生母亲共同生活。
委托人的亲生父亲在委托人3岁左右离开了家,组建了新的家庭,因此委托人的户籍出现了问题。
这是因为亲生父亲与第二任妻子共同生活,并将委托人作为他们的子女进行了出生登记。
然而,委托人自父亲离家之后,几乎没有与父亲联系,也从未见过继母。
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为了将户籍更正到亲生母亲名下,前来寻求群山家事专业律师的协助。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是在家庭关系证明书中家庭关系记载错误时,为纠正这一情况而提起的诉讼。
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需要确认除斥期间,且诉讼程序复杂,用于举证的资料审查也很重要,因此这是一项必须借助专业律师协助的诉讼。
在存在以下事由时可以提起诉讼,并根据韩国《民法》第865条及《家庭关系登记法》的规定进行。
2. 将婚外子女进行出生登记而产生认领效力的情形
3. 事实婚姻夫妻之间所生的子女
4. 将带来的孩子登记在同居关系丈夫户籍下进行出生登记的情形
2.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的协助内容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在与委托人进行咨询后,仔细审查了委托人的家庭关系。
随后,与在家事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律师组成专案组(TF),制定了策略。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对委托人与生母进行了基因鉴定,并提出了如下主张。
此外,强调本案符合韩国《民法》第905条规定的裁判解除收养关系事由,恳请全部采纳诉讼请求。
▶ 委托人希望解除与被告(生父的第二任妻子)之间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 被告(生父的第二任妻子)也未提出任何异议
3. 群山家事专业律师的协助结果,确认成功
接受群山家事专业律师主张的审判部,作出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确认不存在亲子关系。”的裁定。
如需更正家庭关系证明书
上述案件是希望将户籍更正为亲生母亲而非继母之子女的委托人,在群山家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成功了结案件的案例。
如上所述,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诉讼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程序,需要审查和举证的资料也较多,因此最好获得专业律师的协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平均经验20年以上、曾任家事审判部法官的律师承接案件,为委托人提供贴身协助。
此外,还与会计师、税务师等多领域专家合作,制定为实现委托人满意的最佳策略。
如果在与上述案件类似的情况下需要法律协助,欢迎随时向群山家事专业律师🔗预约法律咨询,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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