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结识城南刑事律师的经过

- - 前来寻求城南刑事律师帮助的委托人的经历
- - 城南刑事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信息与法令
- 2.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事项

- -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 | 毫无购买毒品的意思
- -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 | 毫无刑事处罚前科
- 3.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结果“缓刑”

1. 结识城南刑事律师的经过

前来寻求城南刑事律师帮助的委托人,因涉嫌试图在网上购买毒品而被起诉,面临审判。
为防御处罚而寻找律师期间,委托人来到了大倫的城南事务所。
前来寻求城南刑事律师帮助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据说某天,他从同校的一位朋友那里🔗毒品听说了可以购买毒品的方法。
即在社交媒体(SNS)上发布只在毒品贩卖者之间共享的暗语,就能购买到毒品。
出于好奇,委托人按照朋友告知的方式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特定暗语。随后确实有毒品流通者与其联系,但据说委托人并未进行购买。
但是,这段对话记录被侦查机关查获,委托人因被指提供了有关精神药品买卖、授受等的信息,被检方起诉,面临刑事审判。
为此,为尽可能防御处罚、至少避免实刑,委托人前来寻求城南刑事律师的帮助。
城南刑事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信息与法令
对于买卖或居间介绍毒品的犯罪,无论线上还是线下,一旦被发现,往往会立即转为羁押侦查。
像委托人这样,即使实际上并未持有或吸食毒品,仅凭买卖或居间介绍毒品的尝试,也可能被起诉并被移送刑事审判。
如此,买卖及居间介绍行为一旦被发现,面临实刑等重罚的风险较大,因此为在陈述和调查中进行策略性应对,获得专业律师的帮助十分重要。
① 非麻醉药品类经手人,不得实施下列各项之一的行为。
1. 持有、拥有、使用、运输、管理、进口、出口、制造、调剂、吸食、授受、买卖、居间介绍买卖或提供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行为
① 有下列各项之一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
2. 违反第4条第1项,买卖、居间介绍买卖、授受、持有、拥有、使用、管理、调剂、吸食、提供属于第2条第3号乙目及丙目的精神药品或含有该物质的精神药品者,或开具记载精神药品的处方笺者
2.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事项
城南刑事律师详细审查了委托人的案件,收集了对量刑有利的情况和证据,并为防御处罚作出如下主张。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 | 毫无购买毒品的意思
委托人只是凭借从朋友那里得到的信息,出于玩笑发布了购买毒品的帖子,完全没有真心想要持有和吸食毒品的意图。
城南刑事律师主张,请求在量刑时考虑委托人并未真心与毒品流通者互通联系这一点。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 | 毫无刑事处罚前科
委托人在该案件发生之前,一直在大学就读、勤勉学业,是一名社会成员,且完全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前科。
城南刑事律师向审判庭主张,请求从宽处理,以便委托人能够作为模范市民继续生活。
3. 城南刑事律师的协助结果“缓刑”
接受城南刑事律师主张的审判庭判决称:“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但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2年内缓期执行上述刑罚。”
您正被控买卖毒品吗?
像委托人这样,并非吸食或持有毒品,仅凭尝试购买这一行为,也可能通过刑事诉讼受到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具体证据证明并无实际购买、吸食及持有毒品的意图。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检方、警方出身的专业律师,通过可紧急应对的系统,从案件初期起便全程陪同,努力制定最佳策略。
如果您因与毒品相关的刑事审判而需要法律帮助,希望您通过🔗法律咨询预约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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