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光教刑事律师,委托人的犯罪事实

- 2. 光教刑事律师,委托人可能面临的处罚

- - 殴打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 3. 光教刑事律师的策略

- - 强调委托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 强调委托人受到了需要12周治疗的伤害
- 4. 光教刑事律师的协助结果,"轻微罚金刑"

1. 光教刑事律师,委托人的犯罪事实
光教刑事律师的委托人因被指控犯下殴打罪,前来寻求刑事律师的协助。
委托人当时在一处公寓担任保安,据称案发当天有一场管理人员会议。
在管理人员会议上,委托人与负责另一栋楼的保安A某一直存在意见分歧,
据说案发当天因电梯安装的意见分歧而发生了争吵。
委托人心情不佳,一时气愤揪住A某的衣领将其推开,并与其发生了肢体冲突,
据称看到摔倒在地的A某后,委托人用手抓住A某的脚踝拖拽,实施了殴打。
对此,A某以殴打罪对委托人提起刑事控告,委托人因本案受到指控,于是前来寻求光教律师的帮助。
2. 光教刑事律师,委托人可能面临的处罚

光教刑事律师的委托人因犯下殴打罪,面临依据韩国《刑法》受到以下处罚的风险。
殴打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光教刑事律师的委托人所受的指控是🔗殴打罪,很多人常常想了解它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首先,殴打罪是指以殴打的故意对他人实施殴打的犯罪,
而故意伤害罪是指以伤害的故意,即怀有使他人受伤的故意而实施伤害的犯罪。
也就是说,殴打罪并不一定要求造成伤害,而是指非法行使有形力;故意伤害罪则是指因行为致使他人受到需要治疗的伤害。
最后,殴打罪属于被害人不希望处罚便无法处罚的被害人意思不罚罪,而故意伤害罪即使被害人不希望处罚仍会受到处罚。
3. 光教刑事律师的策略
光教刑事律师为委托人就本案提供了如下协助。
强调委托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光教刑事律师强调,委托人在本案中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被害人主张是委托人先揪住其衣领并将其推开,但根据现场监控录像,是被害人先对委托人指指点点、挑起了争端。
而且,在此过程中被害人自己摔倒后,还踢腿致使委托人受伤。
委托人为制止其踢腿而抓住了其脚踝,是以正当防卫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
强调委托人受到了需要12周治疗的伤害
光教刑事律师强调,委托人因本案受到了需要12周治疗的伤害。
被害人只是轻微受伤,甚至没有接受住院治疗,而委托人却受到了需要约12周治疗的伤害。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主张自己遭到殴打,进而以殴打罪对光教刑事律师的委托人提起了控告。
4. 光教刑事律师的协助结果,"轻微罚金刑"
听取光教刑事律师的陈述后,审判庭就委托人一案判处了50万韩元的小额罚金刑。
本案委托人因被以殴打罪控告,本有可能被判处实刑,但最终不仅免于实刑,还获判了极小额的罚金刑。
如果像本案委托人一样受到刑事案件指控、面临被判实刑的风险,就需要迅速应对。
如果您获得🔗律师推荐,我们将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和分析,制定能够争取有利结果的应对策略。
如果您需要帮助,请立即向光教律师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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