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江陵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 - 向江陵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 - 江陵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 江陵律师说明的救助措施
- 2. 江陵法律事务所的协助事项

- - 江陵法务法人律师,主张委托人深切悔悟
- - 江陵法务法人律师,主张委托人为恢复被害而作出努力
- - 江陵法务法人律师,主张委托人的家属及熟人恳请从宽处理
- 3. 在江陵法律事务所协助下交通肇事逃逸致伤获罚金刑

- - 需要江陵律师的协助吗?
1. 前来江陵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前来江陵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为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伤指控中获得协助而找到了江陵律师。江陵律师与全国各地的律师协作,为委托人提供了协助。
向江陵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前来江陵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在案发当天驾驶自己的车辆直行。
前方设有人行横道。
委托人没有减速,也没有确认前方及左右情况,就直接驶入了人行横道。
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被害人腿部被委托人车辆的车门部位撞到,随即摔倒。
委托人在距离案发现场稍远的地方停车,前去确认被害人的情况。
因看起来被害人没有明显异常,便未另行报警而返回了家中。
为此,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致伤而被控告的委托人向江陵法律事务所请求了协助。
江陵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江陵法律事务所就🔗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肇事逃逸等进行了说明。
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肇事逃逸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人未采取后续措施便离开事故现场。
委托人所犯的罪行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伤。
▶ 韩国《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第5条之3(对逃逸车辆驾驶人的加重处罚)
① 因《道路交通法》第2条所规定的汽车、轻便摩托车(原动机装置自行车)或轨道车的交通,触犯《刑法》第268条之罪的该车辆驾驶人,未采取救助被害人等依《道路交通法》第54条第1项规定的措施而逃逸的,按以下区分予以加重处罚。
1. 致被害人死亡后逃逸,或逃逸后被害人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2. 致被害人受伤的,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上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 肇事驾驶人将被害人从事故地点转移遗弃并逃逸的,按以下区分予以加重处罚。
1. 致被害人死亡后逃逸,或逃逸后被害人死亡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2. 致被害人受伤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江陵律师说明的救助措施
江陵法律事务所强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采取适当的救助措施。
1. 立即停车义务:引发交通事故的人应立即停车并查看被害人的状态。
2. 救助伤亡者义务:应采取救助被害人等必要处理。
3. 确保安全及身份确认义务:应提供性别、电话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
*如想了解详细事项,建议接受🔗专业律师法律咨询。
2. 江陵法律事务所的协助事项
在江陵法律事务所与委托人进行了细致咨询的江陵律师,作出了如下主张。
江陵法务法人律师,主张委托人深切悔悟
委托人承认全部指控并深表反省。
江陵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下定决心绝不再重蹈同样的过错。
江陵法务法人律师,主张委托人为恢复被害而作出努力
委托人前去向被害人谢罪,并为其恢复而努力。
江陵法律事务所强调,被害人与委托人达成了圆满和解。
江陵法务法人律师,主张委托人的家属及熟人恳请从宽处理
江陵法律事务所主张,委托人的家属和熟人恳切地请求对委托人从宽处理。
3. 在江陵法律事务所协助下交通肇事逃逸致伤获罚金刑
前来江陵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在江陵律师的协助下,就交通肇事逃逸致伤指控被判处了罚金刑。
需要江陵律师的协助吗?
前来江陵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伤诉讼中被判处了罚金刑。
江陵律师通过与遍布全国各地的律师进行面对面会议及实时视频会议,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遇到上述情况,欢迎随时联系🔗江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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