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请求特许经营诉讼帮助的委托人

- - 什么是特许经营诉讼?
- - 什么是特许经营相关的加盟金返还请求?
- 2. 特许经营诉讼,为加盟金返还请求提供协助

- - 特许经营专业律师主张违反《加盟事业法》信息提供义务
- - 特许经营专业律师主张加盟金返还义务
- 3. 特许经营诉讼结果,加盟金返还请求成功

1. 请求特许经营诉讼帮助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希望通过特许经营诉讼进行加盟金返还请求的委托人的经历。
特许经营专业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细致咨询,开始为该特许经营诉讼提供协助。
什么是特许经营诉讼?
特许经营是一种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方式,指加盟总部向加盟店授予营业权,加盟店在总部支持下销售商品或服务。
加盟事业(特许经营)是'依据商号、商标等使用许可而进行的营业行为',属于基本商行为的一种。
特许经营事业具有初学者也能轻松创业、有利于初期宣传及营销的优点。
此外,还能获得总部的各种支持,并因此具有缩短创业时间的优点。
特许经营事业的缺点包括需要支付加盟费用、受总部及其他加盟店的影响较大、需要具备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等。
与总部发生纠纷时,加盟店主可经过纠纷调解申请等程序,提起🔗特许经营诉讼。
就特许经营诉讼而言,由于是个人针对企业提起诉讼,因此法律专家的帮助必不可少。
什么是特许经营相关的加盟金返还请求?
根据韩国《关于加盟事业交易公平化的法律》,加盟意向者或加盟店经营者在符合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加盟总部返还加盟金。
1. 信息公开书相关:加盟总部未妥善提供信息公开书,或在提供后14日(经律师咨询时为7日)内即签订合同的,可在签约前或签约后4个月内要求返还加盟金。
2. 提供虚假/夸大信息:加盟总部以虚假或夸大内容欺骗加盟店主的,若在签约前已知悉,可立即要求返还加盟金。
3. 因虚假信息而签约:因受虚假信息欺骗而签约,且被认定该信息对签约产生重大影响的,可在签约后4个月内要求返还加盟金。
4. 加盟总部单方面中断事业:加盟总部无任何理由中断加盟事业的,可在事业中断后4个月内要求返还加盟金。
加盟意向者或加盟经营者应以载明上述内容的书面形式要求返还加盟金。
加盟总部应自收到加盟意向者或加盟店经营者书面要求之日起1个月内返还加盟金
2. 特许经营诉讼,为加盟金返还请求提供协助
承接特许经营诉讼的委托人的律师指出被告违反韩国《加盟事业法》的行为,开始为加盟金返还请求提供协助。
特许经营专业律师主张违反《加盟事业法》信息提供义务
韩国《加盟事业法》对加盟总部课以向加盟意向者提供信息的义务。
即,加盟总部必须向加盟意向者提供信息公开书,未提供的,不得实施向加盟意向者收取加盟金、与加盟意向者签订加盟合同的行为。
被告尽管从未向委托人提供信息公开书,却收取了加盟金。
特许经营诉讼律师强调,被告的行为属于违反《加盟事业法》的行为。
特许经营专业律师主张加盟金返还义务
承接特许经营诉讼的律师主张被告负有返还加盟金的义务。
韩国《加盟事业法》规定,加盟总部违反《加盟事业法》时,若加盟意向者或加盟经营者在签订加盟合同前或自加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以书面形式要求返还加盟金,则加盟总部应当返还。
特许经营诉讼律师强调,被告已处于违反《加盟事业法》的状态,委托人有权要求返还加盟金。
3. 特许经营诉讼结果,加盟金返还请求成功
特许经营诉讼结果,委托人成功实现了加盟金返还请求。
裁判部认定:“被告违反了《加盟事业法》,在此情况下,原告的加盟金返还请求具有理由”。
就特许经营诉讼而言,由于是个人加盟店主针对企业进行诉讼,专业律师的协助必不可少。
与专业律师一同仔细审查加盟合同、找出不公平条款并制定诉讼策略,是最安全、最便利的方法。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具备众多特许经营诉讼案件经验的律师从咨询阶段起共同参与,为案件解决提供迅速的协助。
如果您正在准备特许经营诉讼,希望您在大倫律師事務所获得🔗律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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