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来访富川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 - 来访富川法律事务所的经过
- 2. 富川法律事务所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3. 富川法律事务所的协助

- 4. 富川法律事务所的主张

- 5. 法院对富川法律事务所主张作出的决定

- - 如果您需要富川法律事务所的帮助
1. 来访富川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

来访富川法律事务所的委托人,为通过法律事务所的协助追究实施侮辱罪的加害人的法律责任,找到富川律师并进行了代理控告咨询。
来访富川法律事务所的经过
在富川法律事务所进行咨询的委托人的详细情况如下。
委托人与要好的熟人一起登山、共享兴趣爱好,关系十分亲近。
然而某天,两人在谈论有关政治的话题时因意见分歧而发生了激烈争执。
以此为契机,两人的关系变得疏远,彼此心存芥蒂。
周末傍晚,委托人为与家人外出就餐来到餐厅,在该场所偶然遇到了那位熟人。
两人的争吵再次开始,熟人向委托人说出不堪入耳的辱骂,甚至做出投掷饮料罐的行为。
委托人本不想把事情闹大,但为防止家人受到损害,决定对熟人提起控告。
为借助具有多种🔗侮辱罪案件办理经验的专业律师的协助迅速解决问题,向富川律师请求了帮助。
2. 富川法律事务所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向富川法律事务所请求帮助的委托人,欲以侮辱罪对加害人提起控告。
侮辱罪是指公然侮辱他人、贬低其社会评价的犯罪。
若侮辱罪嫌疑被认定,根据韩国《刑法》第311条,可处1年以下徒刑或监禁,或2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侮辱罪构成要件
① 公然性:侮辱行为须公然实施
② 特定性:侮辱行为须针对特定的人实施
③ 侮辱性言语或表达:须使用侮辱性言语或表达
④ 未必故意:实施侮辱行为时须具有未必故意
3. 富川法律事务所的协助
富川法律事务所分析了侮辱罪的成立要件及判例,制定了系统的策略,并主张了如下内容。
1. 加害人的侮辱行为是否存在公然性?
2. 是否使用侮辱性表达贬低了委托人的社会评价?
4. 富川法律事务所的主张
在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中,公然性是指不特定或多数人能够认知的状态。
根据韩国大法院判例,侮辱罪中所称的侮辱,是指不摘示事实而表达足以贬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抽象判断或轻蔑情绪。
案件发生当时,餐厅内有多人在场,且属于多数人使用的空间,因此可认定存在公然性。
面对欲结束此情况的委托人,加害人持续辱骂,此类行为持续了约10分钟。
富川法律事务所主张,加害人的辱骂内容同样属于表达足以贬低委托人社会评价的抽象判断或轻蔑情绪,明显构成侮辱罪。
5. 法院对富川法律事务所主张作出的决定
接受富川法律事务所主张的法院,对加害人判处罚金刑,作出了宣判。
对此,委托人向富川律师致以深深的谢意。
如果您需要富川法律事务所的帮助
在涉及刑事案件时,可能就犯罪构成要件产生争议,因此准确分析并系统应对是必不可少的。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具有部长法官、检察支厅长、警察干部经历的刑事律师进行代理控告及咨询,积极协助委托人。
运用最新的分析设备与程序,合法收集证据,迅速解决案件。
若您希望像上述案例一样推进侮辱罪代理控告程序,敬请通过刑事律师🔗法律咨询预约委托案件。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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