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请求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

- - 接受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案件情况
- - 接受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处罚程度
- 2. 为接受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提供的协助

- - 群山律师咨询协助1. 关于利用通信媒介实施淫秽行为罪是否成立的主张
- - 群山律师咨询协助2. 关于侮辱罪达成和解事实的主张
- 3. 接受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不予移送结案

1. 请求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

这是请求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因利用通信媒介实施淫秽行为、侮辱嫌疑,即将面临警方调查。
委托人希望由具备警察、侦查官经历的侦查应对团队提供协助,选择了大倫律師事務所群山律师事务所。
接受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案件情况
居住在群山的委托人,因在与朋友们的群聊中发送的消息,被以🔗利用通信媒介实施淫秽行为罪、🔗侮辱罪提起控告。
委托人在群聊中,为配合朋友针对其女友发送的性内容短信而附和,未加思索地说了一些夹杂性玩笑的话。
大约过了一个月左右,作为控告人的朋友女友得知存在一个针对自己交流性消息的群聊,确认内容后提起了本案控告。
委托人原以为这只是朋友之间交流的普通内容,因此对该控告感到十分慌乱。
委托人寻找办理过多起利用通信媒介实施淫秽行为案件的律师,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群山律师请求了帮助。
接受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处罚程度
利用通信媒介实施淫秽行为罪,是指以引发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通过电话、邮件、电脑及其他通信媒介,使引起性羞耻感或厌恶感的言语、声音、文字、图画、影像或物品到达对方的犯罪。
它是韩国《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规定的性犯罪之一,指以引发或满足自己或他人的性欲为目的,利用通信媒介使引起性羞耻感或厌恶感的信息到达对方的犯罪。
若认定构成利用通信媒介实施淫秽行为罪,可被处以2年以下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刑。
侮辱罪,是通过实施足以公然贬低他人社会评价的侮辱性言行而构成的犯罪。
该侮辱罪的成立需具备▲特定性▲公然性▲故意性3个要件。
∙特定性:即侮辱性发言所针对的对象能否被特定。
即便未指名道姓,只要通过绰号、聊天昵称、账号等能让任何人特定出该人是谁,即构成侮辱罪的特定性。
若仅凭绰号他人无法判断出我是谁,则不构成特定性。
∙公然性:所谓公然性即传播可能性,是指不特定或多数人能够认知的状态。
也就是说,须存在实施侮辱性发言的人、遭受侮辱性发言的人,以及听到该发言的其他人,才能构成。
∙故意性:须为具体蔑视或贬低他人的发言或辱骂,而非笼统的意见或批评。
若认定构成侮辱罪,将被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监禁,或200万韩元以下罚金。
2. 为接受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提供的协助
我们为接受群山律师咨询的委托人展开了辩护协助。
群山律师咨询协助1. 关于利用通信媒介实施淫秽行为罪是否成立的主张
利用通信媒介实施淫秽行为罪以‘使引起性羞耻感的文字等到达对方之人’为处罚对象。
群山律师主张,本案中仅在群聊内进行了对话,因此并不存在使内容到达被害人的情形。
本案的群聊是仅有朋友之间参与的极为私密的聊天室,是并未预设会被控告人看到的聊天室。
控告人擅自拿走手机并查看,不能视为‘在实质上直接向其传达’。
群山律师展开上述辩护策略,强调利用通信媒介实施淫秽行为罪无法成立。
群山律师咨询协助2. 关于侮辱罪达成和解事实的主张
群山律师主张,委托人对本案侮辱相关的被疑事实全部予以承认,并向被害人真诚道歉。
被害人接受了委托人的道歉,并出具了控告撤回书和不愿处罚书。
群山律师强调,因控告人撤回控告,已无刑事公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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