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事实婚姻律师委托人的经历

- - 被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委托人
- 2. 事实婚姻律师讲解的损害赔偿诉讼

- 3. 事实婚姻律师对委托人的协助

- - 已经终止的事实婚姻关系
- - 对方的暴力倾向
- - 并非婚外情
- 4. 事实婚姻律师的辩论结果

- - 若因事实婚姻破裂被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1. 事实婚姻律师委托人的经历

事实婚姻律师的委托人虽有事实婚姻配偶,但在分居后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因而结交了其他恋人,然而配偶以此属于不正当行为为由请求了损害赔偿。
对此,委托人陷入困境,为进行法律应对,向在事实婚姻相关案件方面具有专业能力的律师请求了帮助。
被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委托人
委托人与前事实婚姻配偶举行了婚礼,但并未办理婚姻登记。
但两人自婚礼后不久便产生了严重矛盾,据说没过多久就开始了分居。
分居持续6个月以上后,委托人认为事实婚姻关系实际上已经结束,于是与新的对象交往。
然而后来得知此事的对方找到委托人,实施殴打或损坏房屋等,表现出暴力行为。
甚至此后还以委托人实施了不正当行为为由,以不当解除事实婚为原因请求了损害赔偿。
对此,委托人也为进行法律应对,向在事实婚姻相关案件方面具备经验与专业能力的律师请求了帮助。
2. 事实婚姻律师讲解的损害赔偿诉讼
委托人被提起的诉讼,是追究因一方的不正当行为导致婚姻破裂之责任的损害赔偿诉讼,通常也被称为对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男性)的索赔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
但由于委托人并非已完成婚姻登记的法律上的夫妻,因此在此,🔗事实婚姻解除或终止本身也可能一并成为法律争议焦点。
事实婚姻在法律上虽不属于婚姻关系,但如果实质上一直维持着夫妻关系,则可被认定为具有与法律上的夫妻类似的地位,这一点会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量。
如果事实婚姻关系得到认定,且此后因不正当行为导致事实婚姻破裂,那么证明该不正当行为构成事实婚姻破裂原因的因果关系举证也可能成为另一个重要争议焦点。
事实婚姻配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情形
事实婚姻配偶恶意遗弃另一方的情形
遭受事实婚姻配偶或其直系尊亲属严重不当对待的情形
如此,在与事实婚姻相关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充分证明对方的过错事由可能对判决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为此获得专业律师的帮助十分重要。
3. 事实婚姻律师对委托人的协助

事实婚姻律师在与委托人进行详细面谈后,细致地收集了针对争议焦点的证据材料并展开了辩论。
已经终止的事实婚姻关系
委托人与前事实婚姻配偶未能化解矛盾,开始分居已过去6个月,对方在此期间也未曾尝试为恢复关系作出任何努力。
事实婚姻律师指出,委托人的事实婚姻关系已经达到解除的程度,并着重强调了双方均未为恢复夫妻关系付出努力这一点。
对方的暴力倾向
委托人的前事实婚姻配偶每当双方发生矛盾时便大声叫喊、恶语相向,一直表现出暴力倾向,无法忍受这一切的委托人才开始了分居。
事实婚姻律师强调,事实婚姻最初走向破裂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对方的过错事由这一点。
并非婚外情
委托人此后结交的恋人,起初并不知道委托人处于事实婚姻关系之中。
事实婚姻律师提出,委托人认为事实婚姻已达到解除的程度,因此并非有意隐瞒此事而交往,故主张不正当行为本身并不成立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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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事实婚姻律师的辩论结果
采纳了事实婚姻律师主张的审判部作出了将原告请求金额减少约2,000万韩元的判决。
若因事实婚姻破裂被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如同委托人的经历一样,若因在事实婚姻期间实施不正当行为而被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由于需要准确判断事实婚姻关系本身,并进而审查过错事由,争议焦点较为复杂。
为此,需要同时进行详细证据材料的收集与审查以及相应的法律审查,因此专业律师的帮助必不可少。
大倫律師事務所为包括事实婚姻解除在内、乃至由此衍生的损害赔偿诉讼提供全面的协助。
若正为不当解除事实婚等问题而苦恼,希望您通过🔗法律咨询预约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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