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江南律师 | 案件背景

- - 殴打事件发生
- - 殴打事件时间线梳理
- - 和解代办为何需要江南律师
- 2. 江南律师 | 案件审查

- - 争议事项
- - 相关法理审查
- 3. 江南律师 | 协助内容

- 4. 江南律师 | 达成和解获无公诉权,以不起诉收尾

1. 江南律师 | 案件背景

江南律师的委托人曾通过股票获得较大收益,因此曾将股票赠与妻子。
之后委托人请求妻子将股票转到子女名下,但妻子强烈主张对股票收益的所有权,拒绝返还,由此经常发生争吵。
此外,共同名义的不动产登记权利证也由妻子保管。
委托人多次要求返还,但妻子始终没有归还。
在此过程中,委托人与同住的岳母关系也变差,案发当天也与岳母发生了口角。
殴打事件发生
委托人被认为涉嫌对岳母和妻子实施殴打。
委托人承认曾大声喊叫,但主张并没有施加暴力进行殴打的事实。
但委托人表示,由于不打算与家人继续进行法律纷争,希望通过妥善和解来解决案件。
于是,委托人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江南律师请求代办和解。
殴打事件时间线梳理
江南律师梳理了委托人案件的时间线。
因股票赠与问题与妻子经常争吵 ↓ 妻子大声辱骂时,担心子女听到,曾用手捂住其嘴1次 ↓ 妻子主张此时被打了1记耳光 ↓ 另一天,岳母与委托人两人留在家中时,为寻找登记权利证而翻找屋内 ↓ 此时岳母与委托人发生激烈口角 ↓ 委托人不顾阻止其行为的岳母,继续为寻找登记权利证而翻找屋内 ↓ 岳母打电话给妻子,谎称被委托人殴打 ↓ 急救人员和警察到场,将委托人与岳母分开 ↓ 岳母向警察主张,委托人抓住自己的双臂用力摇晃 ↓ 因涉嫌殴打尊亲属及殴打而蒙冤被立案 |
和解代办为何需要江南律师
如同委托人的案件,殴打罪属于‘被害人意思不罚罪’,如果与被害人妥善达成和解,检察官便不能提起公诉。
但涉及家庭情感的案件和解并不容易,若不熟悉法律程序,协商可能会朝不利方向进行。
尤其是殴打尊亲属的嫌疑,在法律上可能面临较重的处罚,因此迅速和解十分重要。
于是,大倫律師事務所的江南律师为促成与被害人的顺利协商,代理了和解事宜。
通过从被害人处取得和解书并提交给侦查机关,协助委托人获得了无公诉权决定。
2. 江南律师 | 案件审查
争议事项
争议事项 | 内容 |
对妻子的殴打嫌疑 | ▷ 并非施加暴力的故意殴打 ▷ 为暂时制止妻子的辱骂而将手放到其嘴上加以阻止,却被误解为打了耳光 |
对岳母的殴打嫌疑 | ▷ 除大声争吵外并无身体接触 |
对子女的情感虐待嫌疑 | ▷ 在寻找登记权利证的过程中确实扔了孩子们的衣服,但这并非针对孩子们的行为,只是导致屋内变得凌乱而已 ▷ 当时孩子们在客厅,没有理由感到情感上的威胁 |
相关法理审查
<🔗殴打罪 构成要件>
客观构成要件 | 主观构成要件 |
1. 配偶(包括处于婚姻关系中的人)或曾为配偶的人 2. 与本人或配偶存在或曾存在直系尊卑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关系)的人 3. 处于或曾处于继父母与子女关系或嫡母与庶子关系的人 4. 共同居住的亲属 | 1. 须存在构成殴打亲属的行为及意图 2. 不仅包括物理性打击,还包括一切行使暴力的行为 (示例:泼水、以噪音惊吓、喷吐香烟烟雾等也包括在内) 3. 须有殴打直系尊亲属的意图 4. 意图殴打他人却殴打了直系尊亲属的情形,按一般殴打认定 |
<🔗殴打罪量刑>
一般殴打 |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科料处分 |
殴打亲属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加重处罚要素>
罪名 | 量刑 |
殴打尊亲属致死伤 (致死亡或伤害的情形) | (伤害)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死亡)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
惯常犯下的情形 | 在规定刑罚基础上加重至二分之一,并处10年以下资格停止处分 |
3. 江南律师 | 协助内容
江南律师反驳了对委托人的嫌疑内容。
此外,还直接与被害人接触,主导了和解。
利用被害人意思不罚罪的特性,推进和解代办,以促成无公诉权决定的作出。
主张 | 内容 |
无物理性殴打 | 不存在殴打妻子和岳母的事实 |
无情感虐待证据 | 在寻找登记权利证的过程中屋内变得凌乱,但孩子们并未看到 |
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 江南律师居中调解与被害人的对话并协调关系 |
4. 江南律师 | 达成和解获无公诉权,以不起诉收尾

在江南律师的协助下,委托人与被害人达成了妥善的和解。
检察机关认为殴打罪属于被害人意思不罚罪,不能违背被害人的意思予以处罚,因此作出了无公诉权处分。
如果因类似案件陷入困境,🔗法律咨询预约,希望您通过法律咨询预约与律师进行沟通。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