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侵占遗忘物罪 | 案件背景

- - 被害人报案
- - 需要大倫律師事務所律师协助的理由
- 2. 侵占遗忘物罪 | 案件审查

- - 争议焦点
- - 相关法理审查
- 3. 侵占遗忘物罪 | 协助内容

- - 提交悔过书
- - 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 4. 侵占遗忘物罪 | 协助内容

1. 侵占遗忘物罪 | 案件背景

犯下侵占遗忘物罪的委托人在地铁车厢内发现并捡到他人的手机后,并未按照规定程序交至失物招领中心,而是直接带回了自己的住处。
之后,委托人将手机数据全部恢复出厂设置并用于个人用途。手机失主向警方报案后,案件随之暴露。
交通公社方面通过分析车厢内的监控录像确定委托人身份后,将案件移交给地铁交通警察队。
被害人报案
因被害人报案而收到🔗警方调查通知的委托人,希望尽快委托大倫律師事務所律师应对案件。
问题在于,委托人捡到手机后已将其中的数据全部清除。
该手机是被害人的工作用设备,其中重要的客户联系方式和工作资料均已被删除。
因此,被害人遭受的不仅是单纯的经济损失,还受到了严重的工作影响,因而不愿轻易表示同意和解。
需要大倫律師事務所律师协助的理由
委托人即将首次接受警方调查,但因完全没有应对调查程序的经验,存在因紧张而作出对自己不利陈述的风险。
为此,律师通过行为应对指导,详细说明了接受调查时应注意的态度和回答方式,协助委托人取得调查机关的信任。
同时,为促成与被害人顺利和解,律师提供了和解代理服务。
大倫律師事務所律师直接与被害人沟通,在真诚道歉的同时提出适当的赔偿方案,力求取得被害人不希望追究处罚的意愿,并积极协助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2. 侵占遗忘物罪 | 案件审查

大倫律師事務所律师在审查侵占遗忘物罪案件后,梳理出以下争议焦点,以针对委托人所受指控进行辩护。
律师审查了侵占遗忘物罪的相关法理,以确认其中是否存在适用于委托人的部分。
争议焦点
本案需要判断委托人捡到的手机是否属于“脱离占有物”。
在地铁车厢内发现的手机通常可被评价为“脱离所有人占有的物品”,因此需要审查其是否符合侵占遗忘物罪的犯罪对象要件。
委托人捡到手机后,未将其交至失物招领中心,而是清除数据后用于个人用途,这一行为能否被认定为具有非法据为己有的意图,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被害人因丢失重要工作资料而受到严重工作影响,这一点可能影响量刑判断。
因此,能否通过与被害人和解取得其不希望追究处罚的意愿,是本案的重要争议焦点。
相关法理审查
🔗侵占遗忘物罪是指侵占遗失物、漂流物、脱离他人占有的财物或埋藏物而成立的犯罪。
简单来说,擅自拿走他人遗失的物品、埋藏在地下的物品等无人占有的物品,也可能构成本罪。
<盗窃与侵占遗忘物的区别>
盗窃 | 侵占遗忘物罪 |
存在占有人和所有人时,侵害其占有即成立 | 未经所有人许可拿走无人占有的物品 |
<成立要件>
行为对象 | 归他人所有的脱离占有物 |
非法据为己有的意图 | 故意将他人物品作为自己所有的物品使用或处分的行为 |
<处罚幅度>
1年以下有期徒刑、300万韩元以下罚金或行政罚款 |
3. 侵占遗忘物罪 | 协助内容

承办侵占遗忘物罪案件的大倫律師事務所律师提出了以下主张。
律师尤其以顺利代理与被害人协商和解为重点提供了协助。
提交悔过书
为强调自己正在深刻反省本案,委托人撰写了态度诚恳的悔过书,并分别提交给调查机关和被害人。
委托人借此表达了认真反省和防止再次犯罪的意愿,表明自己对本案深感后悔,并已准备好承担责任。
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大倫律師事務所律师促成了与被害人的顺利和解,并取得了被害人表示不希望追究处罚的处罚不愿书。
此外,委托人向被害人真诚道歉,承担恢复所需费用并交付和解金,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4. 侵占遗忘物罪 | 协助内容
韩国检察机关审查侵占遗忘物罪案件后,认定委托人的犯罪嫌疑事实均成立,但考虑到其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作出了暂缓起诉处分。
像这样,若因一时冲动捡到他人物品后不予归还,就可能因侵占遗忘物罪接受警方调查。
这是因为,即使没有故意夺取物品或侵占他人物品的意图,仅在一定期间内占有物品而不予归还,也可能构成犯罪。
因此,发生侵占遗忘物案件时,通过与被害人和解、提交悔过书等方式解决案件十分重要。
大倫律師事務所律师正通过🔗法律咨询预约积极提供协助,以顺利促成与被害人的和解,建议您立即申请咨询。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