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初创企业法律律师的委托人

- - 初创企业专业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 - 了解初创企业诉讼的主要类型
- 2. 初创企业法律律师,为促成诉讼驳回提供协助

- - 初创企业律师,咨询合同的签订本身不被认定
- - 初创企业律师,否认授予代理权的事实并主张不满足表见代理要件
- 3. 初创企业法律咨询结果,二审也驳回全部请求

1. 前来咨询初创企业法律律师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前来寻求初创企业法律律师的委托人的经历。
前来寻求初创企业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是一位经营施工∙设备企业的初创企业代表。
委托人近期被一位经营项目中介企业的原告提起了要求支付高达4亿韩元服务费的请求诉讼。
委托人对原告的诉讼感到十分慌乱,希望向初创企业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委托人尤其希望找到能够在方便的时间随时进行咨询的律师事务所,最终选择了具备365天24小时紧急咨询体系的大倫律師事務所。
初创企业专业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本案服务费诉讼的核心是一份据称以原告和委托人名义签订的咨询合同。
然而,问题在于作为该合同签订当事人出现的人物并非委托人,而是第三方A某。
A某并非委托人企业的员工,而是在部分业务中间接有过往来的外部顾问。
A某加盖了委托人名义的印章签订了合同,由此引发了服务费支付诉讼。
了解初创企业诉讼的主要类型
初创企业在快速成长以及与外部专家协作的过程中,经常会经历复杂的合同结构和代理关系。
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因代表者以外的第三方签订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尤其是以是否授予代理权及表见代理是否成立为争点的民事诉讼十分频繁。
本案委托人同样并非合同签订的当事人,且处于需要证明代理权授予及表见代理成立要件均未得到满足的状况。
初创企业经常遭遇的主要诉讼类型如下。
▶股权纠纷诉讼
▶投资合同相关诉讼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劳动∙用工诉讼
▶合同纠纷诉讼
2. 初创企业法律律师,为促成诉讼驳回提供协助
初创企业法律律师着手协助促成原告服务费请求诉讼被驳回。
原告的主张如下。
原告认为,本案咨询合同在委托人与A某之间有效成立。
原告方主张,A某使用了委托人名义的印章,而这之所以可行,是因为A某从委托人处获得了概括性代理权。
因此,其逻辑是委托人作为本人应当就A某的合同行为承担责任。
原告主张,即便没有明示的代理权,如果委托人赋予了A某足以被误认为代理人的外观,而作为第三方的原告因信赖该外观签订了合同,那么委托人就应当承担表见代理责任。
-A某从委托人处收取款项并向分包企业支付款项的情形
-A某保管并使用委托人印章的事实
初创企业律师,咨询合同的签订本身不被认定
初创企业律师指出,A某与原告之间的合同是否实际签订并不明确,且即便存在书面文件,其内容也并非基于委托人的意思。
因为A某并非委托人企业的职员,也未从委托人处受托任何签订合同的权限。
初创企业律师主张,即便合同上盖有委托人名义的印章,如果缺乏对其经过或正当性的合理说明,合同本身是否成立也不得不受到怀疑。
此外,还指出本案咨询合同为副本,尽管委托人就原件的存在及原件成立的真实性提出争议,原告却始终未提交原件。
-电话号码同样未予记载
-未附委托人的法人印鉴证明书
初创企业律师,否认授予代理权的事实并主张不满足表见代理要件
初创企业律师主张,委托人从未向A某委托签订合同的权限,本案咨询合同不过是与委托人无关的A某的单独行为。
此外,就表见代理责任而言,强调只要不以基本代理权存在的可能性为前提,仅凭第三方的错误就让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并不满足韩国《民法》上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
初创企业律师指出,A某使用印章既没有委托人的默示许可,也没有事后追认,反而存在A某擅自使用的可能性。
此外,还主张委托人前往施工现场一事,也只是与承揽合同履行相关的日常现场检查的一环,与咨询合同的签订毫无关系。
3. 初创企业法律咨询结果,二审也驳回全部请求

在初创企业法律律师的协助下,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全部请求的判决。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审判庭同样认为一审判断正当,驳回了上诉。
本案是在没有明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防止初创企业因第三方单方面签订合同而险些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
初创企业在代理人、外部合作者,甚至共同创始人之间,也应彻底确认合同签订的真实性及有无权限。
此外,还需注意印章管理、名片使用、邮件接收等环节中产生的外观性因素,避免其扩大为表见代理问题。
发生此类纠纷时,在初期准确设定法律应对逻辑、针对对方主张设计结构性反驳的初创企业专业律师的协助是必不可少的。
大倫律師事務所为初创企业提供▲法人设立及章程咨询 ▲投资合同咨询及纠纷应对 ▲股权及股东间合同咨询 ▲知识产权保护及侵权应对 ▲合同撰写及交易法咨询等法律服务,以应对初创企业可能卷入的各类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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