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委托盆唐刑事律师的缘由

- - 委托盆唐刑事律师的委托人
- - 盆唐刑事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2. 盆唐刑事律师为刑事诉讼获得不起诉处分制定的策略

- - 盆唐刑事律师的第一项主张
- - 盆唐刑事律师的第二项主张
- - 盆唐刑事律师的第三项主张
- 3. 在盆唐刑事律师帮助下委托人在刑事诉讼中获不予移送决定

1. 委托盆唐刑事律师的缘由
找到盆唐刑事律师的委托人在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提起刑事诉讼的情况下,为应对刑事诉讼,前来委托了大倫律師事務所的盆唐刑事律师。
委托盆唐刑事律师的委托人
以下是委托盆唐刑事律师的委托人的经过。
委托人在案发当天与朋友饮酒后回到家中。
到家后按密码锁却打不开门,惊慌的委托人走到外面,试图沿着墙壁攀爬上到自己家中。
攀爬途中双腿无力,为稍作休息而进入了被害人的家中。
委托人因害怕被报警,便说明情况并致歉后离开了被害人家,但被害人的男朋友得知此事,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向警方举报了委托人。
于是,委托人为应对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相关的刑事诉讼,向大倫的盆唐刑事律师请求了协助。
盆唐刑事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盆唐刑事律师讲解的非法侵入住宅罪是什么?
指侵入他人居住、管理的建筑物、船舶或航空器,或占有的房间,或者在此类场所受到退出要求却不予理会的犯罪(韩国《刑法》第319∼321条)。
刑法 第36章 侵入住宅之罪
■ 第319条(侵入住宅、不应退出要求)
①侵入他人住宅、管理的建筑物、船舶或航空器,或占有的房间者,处3年以下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在前项场所受到退出要求而不予理会者,亦处以与前项相同之刑。
■ 第320条(特殊侵入住宅) 以团体或众人之威力,或携带危险物品而犯前条之罪者,处5年以下徒刑。
■ 第321条(搜查住宅、身体) 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管理的建筑物、汽车、船舶或航空器,或占有的房间者,处3年以下徒刑。
■ 第322条(未遂犯) 处罚本章的未遂犯。
■ 不起诉
指案件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证明,或不具备提起公诉的要件时,检察官不提起公诉的情形。
2. 盆唐刑事律师为刑事诉讼获得不起诉处分制定的策略
盆唐刑事律师为使委托人在非法侵入住宅罪相关刑事诉讼中能够获得不起诉处分,组建了在刑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的盆唐刑事律师团队,并作出如下主张。
盆唐刑事律师的第一项主张
盆唐刑事律师主张,CCTV可以确认委托人一攀爬上墙壁便随即进入被害人家中的情形。
盆唐刑事律师的第二项主张
盆唐刑事律师主张,委托人是因体力不支才进入了位于自己住所正下方一层的被害人家中,并非从一开始就有进入被害人家中的意图。
盆唐刑事律师的第三项主张
盆唐刑事律师强烈主张,委托人在案发当天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
3. 在盆唐刑事律师帮助下委托人在刑事诉讼中获不予移送决定
认为盆唐刑事律师的主张在客观上具有正当性的检方,就委托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事作出了“按如下内容作出不予移送决定。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无犯罪嫌疑。”的决定。
实际上,本刑事案件通过大倫盆唐刑事律师的恰当协助,纠正了被歪曲的事实关系,最终得以获得不起诉决定。
由此可见,非法侵入住宅罪相关诉讼,最好从案件初期就获得刑事律师的帮助。
如果您正面临与上述案例类似、需要进行刑事诉讼辩护的情况,欢迎随时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盆唐刑事律师委托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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